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财政金融局
办公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湄洲北大道1566号
联系电话:0594-5094621
电子邮箱:mzdjcj@126.com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二、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财政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管委会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按权限组织开展涉外财政业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组织执行区直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3)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初步审核各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和决算编制草案,经管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组织区级预决算公开。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贯彻执行省、市的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制定和执行区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管理区级财政专户。组织编报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在国家、省、市赋予我区税收管理权限范围内,研究提出地方税税率、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等建议;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参与税收政策的调研工作。
(7)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依法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出问责建议。
(8)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构建绩效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9)牵头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按规定管理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全区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履行区级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督促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11)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2)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
(13)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4)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5)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金融职责
涉及保密内容,暂不公开。
3、国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区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根据管委会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依法指导和监督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
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责任。按照规定定期向管委会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
(3)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
(4)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参与所监管企业的重大决策。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探索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责任追究。
(5)依法依规依权限履行所监管企业负责人任免相关程序,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7)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指导企业集团工作。
(8)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信息
金文盛(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薛金水(一级主任科员):
1、分管财政预算、行政政法、教科文、综合、外经、企业、农业农改、农发办、会计、财政信息系统、票据管理、经济建设、税政条法、评审中心、财政监察。
2、分管局的绩效管理工作。
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德水(局分管领导)
1、分管财政国库、国库支付中心、社保、监督。
2、分管会计委派管理中心工作。
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曾亚通(二级主任科员)
1、分管政府采购、控办、财会人员培训、国资管理、人事教育工作、金融等工作。
2、分管局办公室日常事务(包括接待、政务公开、保密)、政府采购、三公经费(预算、统计、公开)、会计等工作。
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下属机构
1、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在充分支持被委派单位依法理财、自主管理的前提下,发挥委派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保证委派会计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履行受派单位的会计和算和会计监督职能,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委派和后续管理。具体负责区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及部分企业单位会计委派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区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及部分企业单位会计委派人员的人事、工资、福利等日常事务;负责对会计委派人员的考核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负责对委派会计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委派会计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协调解决会计委派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依法保护双方利益;向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总结会计委派工作经验,指导全区会计委派制工作。
2、门票征管所
(1)承担湄洲岛门票征收和管理工作。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