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
办公地址:湄洲岛湄洲大道1566号
联系电话:0594-5081066
传真号码:0594-5096509
电子邮箱:mzdlyj@163.com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省、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和新闻出版广电产业、体育事业发展,拟定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体育事业融合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的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体育活动,指导区重点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设施及基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区域协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发展国内公民旅游,负责对国内旅游、出境(出国)旅游管理、指导工作。
(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辖区内景区景点的规划、评审、建设和管理,做好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工作。
(六)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工作,提供旅游信息服务。
(七)负责全区旅游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检查监督;组织涉及星级饭店的评定、复核、报批工作;指导并协助旅游经营单位逐步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八)管理和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的人才培训,组织行业岗位资格考试和认证,负责管理直属单位。
(九)维护旅游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理旅游者投诉。
(十)指导、管理相关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湄洲岛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
(十一)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十二)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三)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四)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产业发展。
(十五)指导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市场。
(十六)开展全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七)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体育事业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承办对外、对台港澳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体育事业交流项目相关事务,推动妈祖文化走出去。
(十八)指导、管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负责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十九)承担全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事务,监督管理印刷业、出版物发行业、版权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二十)承担电影行政管理事务,推动电影事业、产业发展,指导监管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二十一)承担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事务,推动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行业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
(二十二)负责出版环节动漫作品的监管,按照网络出版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实施监管。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以及依法对动漫、网络游戏产品内容进行审查。负责电视、电影以及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监管。
(二十三)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二十四)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十五)参与拟订全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二十六)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七)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旅游和文化体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信息
戴玉瑞(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四、下属机构
1、湄洲岛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职责:对全岛旅游经营单位的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接受旅游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2、湄洲岛妈祖信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组织设计妈祖信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选用;制定、实施保护规划和计划;保存妈祖信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档案,收藏实物和典籍图册、拍摄和刻录妈祖信俗活动的音像资料;开展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展览(演)及公益活动,推介、宣传保护工作的成果和经验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