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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7-03 10:16   来源: 计划统计局    点击次数:{{ pvCount }}   字号: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计划统计局

  办公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湄洲北大道156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94-5094335

  电子邮箱:mzjt_up3@126.com 

  二、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根据《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计划统计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湄工委编委〔2020〕11号)文件精神,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计划统计局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对接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军民融合办、市粮食储备局。主要职能包括:

  1.发改(含大数据管理局、粮食储备局)职能

  (1)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价格宏观管理、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等有关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管委会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承担统筹全区经济发展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4)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区级预算内投资。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审核以及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评价的管理和协调。加强中央和省级、市级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统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订和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牵头拟订交通运输、能源保障总体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6)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7)参与全区对外招商项目推介。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目标和政策。负责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外商投资项目。积极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根据国内外两个市场与我区有关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调整粮食等重要商品区内供求的总量。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民政、体育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0)负责协调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深入实施生态市战略,研究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工作。指导推进绿色发展,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11)监测、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价格目录。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落实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价格调控管理。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和调查及信息公开。

  (12)拟订年度区重点项目建议名单。组织编制实施区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并对项目年度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督促、指导区级重点项目的建设,协调推动解决区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13)牵头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

  (14)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规章、标准体系,配合市里推进全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承担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相关职责。健全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机制。推动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  

  (15)组织开展市际、区际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市际、市内、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联系外地政府驻莆办事机构。承担管委会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16)研究提出我区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国家、省、市及我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目录,组织实施区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含救灾物资,下同)的收储、轮换、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17)管理我区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承担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供求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18)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我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和管理。拟订我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市场体系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22)组织起草并实施我区信息化(包括电子政务和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化技术规范和标准。

  (23)具体承担数字经济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监测分析和组织推进相关工作。负责数字经济产业布局,统筹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推动数字经济新兴领域产业发展。推动信息化领域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发展。推动信息化领域的产学研用结合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电子政务业务协同工作。统筹推进智慧社会建设。负责电子政务绩效管理工作。

  (24)统筹推动大数据开发应用。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大数据汇聚、管理、开放、应用、安全等标准规范。负责全区公共信息资源整合汇聚和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

  (25)负责信息化投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信息化相关专项投资计划,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依法审批区级相关信息化项目。

  (26)负责本部门、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27)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8)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建设交通局、生态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计划统计局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以及审定工作,协调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有关问题,牵头负责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及地方民用机场规划和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审核、上报工作,协调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建设交通局参与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并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生态资源局、建设交通局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审核工作。建设交通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工程建设工作。

  ②与商务科技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计划统计局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审核、转报、安排能源重大项目,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统筹负责天然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商务科技局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能源行业规划,规范能源市场运行秩序,监测分析能源生产、使用情况,提出能源综合调控目标,负责电力等能源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与协调,负责全区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电、油、气及其重要物资的供需衔接、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负责电力应急管理。

  ③与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计划统计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计划统计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④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计划统计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粮食进入批发、零售或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和卫生安全监管的职责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⑤与商务科技局的职责分工。计划统计局(大数据管理局)统筹负责信息化产业、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商务科技局具体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以及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

  ⑥与党工委宣传部的职责分工。党工委宣传部主要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网络新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  

  2.统计职能

  (1)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和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全国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结合我区情况完善和统一管理全区各项核算制度;组织领导、协调全区各部门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配合有关部门对区域内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各项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

  (4)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或建议,定期报送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5)建立健全限上企业统计数据管理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单位的统计数据。     

  (6)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不断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7)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统计法规,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维护统计数字的准确性、真实性。

  (8)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信息 

  郭德华(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郑文贵(局分管领导):协助主持全局工作。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1)负责综合协调市直机关和区直各有关单位的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绩效管理、12345诉求、人事管理、后勤保障、督办协调等日常政务工作,分解并督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

  (2)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发改综合股

  (1)对接市发改委,组织拟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及对策措施,组织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分析研究国内外、省内外及我区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对策建议;开展经济运行的重大问题调研。

  (2)研究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3)组织拟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承担融入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办公室日常事务等工作。

  (4)组织拟定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规划和计划,统筹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5)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经济体制改革落实。

  (6)组织、参与起草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7)负责综合性报告的起草。

  (8)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项目办(重点办)

  (1)研究提出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措施,监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组织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划与投资方向。

  (2)跟踪推进重大产业前期、筹建和建设工作,协调推动重大产业投资和前期审批,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开工报告、后评价等的管理和协调,会同区有关主管部门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并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审批或上报项目,促进项目早日落地开工。

  (3)组织编制全区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前期工作计划、在建项目形象进度计划。

  (4)对接市发改委、市重点办等,负责省市重点项目的筛选上报、跟踪管理、协调推进、调度督办等工作。

  (5)协调解决交通、社会事业、服务业、生态等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按照省市关于交通运输、服务业、社会、生态领域市级以上预算内投资安排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负责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

  (6)负责对全区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

  (7)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4.社会事业股

  (1)研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社会事业、能源、交通的发展战略、目标与措施,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城镇化建设、人口、就业、劳动工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民政、社会保障、能源、交通等行业的发展。组织编制农村经济、社会事业、能源、交通等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和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能源、交通运行情况,提出各专项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各行业的发展建设状况;组织编制服务业发展年度计划,组织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2)对接市发改委信用科、营商科、数字经济发展科、数据技术管理科、大数据管理局、平台办等,做好全区信用体系建设、营商环境建设、数字经济建设、平台经济建设等工作。

  (3)对接市军民融合办,做好军民融合工作。

  (4)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5.物价股

  (1)对接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价格成本监审科、价格认定科、价格预警调控科),做好全区市场价格监测工作。

  (2)对市发改行政审批科、体制改革科等科室,做好行政审批和审改工作。

  (3)对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协助做好粮食储备等工作事项。 

  (4)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6.招商办

  (1)负责全区开放招商引资日常工作,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就全区开放招商引资工作规划、招商政策和重大决策向党工委、管委会提出建议,并负责起草开放招商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招商项目、招商信息的归集、发布,以及招商报表的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协调、沟通等公关工作。

  (2)对接市美丽办,负责美丽办的日常工作。

  (3)积极配合参与6·18等重大活动。

  (4)做好招投标等工作事项。

  (5)负责党建工作。

  (6)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7.统计综合股

  (1)对接市统计局,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和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

  (2)组织领导、协调全区各部门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4)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5)建立健全限上企业统计数据管理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单位的统计数据。

  (6)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不断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7)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统计法规,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维护统计数字的准确性、真实性。

  (8)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的收集、录入等工作。

  (9)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8.审计监督股

  (1)对接市审计局,做好审计报告的整改反馈汇总工作。

  (2)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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