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镇人民政府,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推动农村留守妇女,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湄洲岛财政金融局、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切实用好用足2023年儿童福利领域补助资金的通知》,现决定从2022年12月31日下达湄洲镇2023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74万元中(详见《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2〕86号)),收回13万元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资金。
现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童〔2020〕42号)和《莆田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创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莆民明电〔2021〕20号)文件要求:“由县(区)级民政部门与社会组织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经研究这次收回的13万元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资金,连同《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妇女儿童关爱保护补助的通知》(莆财社〔2023〕69号)的7万元妇女儿童关爱保护补助资金,共计20万元,重新下达至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用于支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暨“福蕾行动计划”服务采购。
附件:1、《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湄财指〔2022〕203号)
2、《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妇女儿童关爱保护补助的通知》(莆财社〔2023〕69号)
湄洲岛财政金融局 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