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14号)精神,现下达你镇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万元,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你镇统筹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4万元,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11004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列“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由你镇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早期干预试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文化服务、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等方面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你镇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与非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开下达,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示。
三、请你镇按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湄洲岛财政金融局 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