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性经济补助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71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局2025年省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性经济补助金1.17万元,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该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9)5号)相关要求,做好预算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湄洲岛财政金融局 湄洲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