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农林水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8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局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3万元,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列“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科目,待进入2025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及时向管委会提出资金拨付手续。
请按照《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规〔2023〕27号)等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申请进度,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8号)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财政金融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