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残疾人联合会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残疾人事业专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24〕151号)精神,现决定下达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2025年残疾人事业专项市级补助资金0.4036万元,下达湄洲镇2025年残疾人事业专项市级补助资金12.5964万元,请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一户多残”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市级补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市级补助、残疾人考取C5机动车驾驶证补助、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联络员津贴市级补助、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经费、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等项目支出。请加强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莆田市残疾人联合会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莆市残联〔2023〕65号)文件要求执行,切实用好管好项目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任务圆满完成。
二、请将上述款项支出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6项“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1301款“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湄洲岛财政金融局 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