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镇人民政府:
为支持你镇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5〕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镇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18万元(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可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补助支出。该项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入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按对应用途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湄洲岛财政金融局 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合计 |
其中: |
|
提前下达 |
本次实际下达 |
||
湄洲镇 |
198 |
180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