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镇人民政府: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25〕90号)文件,现下达2025年省级专项补助经费0.08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民童〔2020〕28号)精神,现下达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补助资金0.08万元,专项用于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
二、以上资金收入请列入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第1100499项“其他收入”科目,支出列入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请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5〕3号)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5年“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湄洲岛财政金融局 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附件
2025年“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
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
合 计 |
“明天计划” 补助资金 |
湄洲镇人民政府 |
0.08 |
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