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农村社会保险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结算2022年及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52号)文件精神,现结算2022年及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直达资金)60.4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3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7.41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支出列入“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的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湄洲岛财政金融局 湄洲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