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镇党委,区党工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21〕5号)及《莆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确定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莆乡振函〔2024〕1号)文件精神,通过动态监测易返贫致贫对象,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我区2024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监测范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是开展防止
返贫监测的重要依据,我区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综合本区域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统筹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兼顾2023年灾情、疫情和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确定全区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农村低保最低标准线9840元为底线,有条件的可参考低保边缘标准,科学合理确定2024
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
二、工作要求。各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
测帮扶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农户主动申报、定期排查、部门预警和半年集中排查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调度,适时组织督导,识别认定上要确保及时发现、应纳尽纳,落实帮扶上要确保精准施策、应扶尽扶,风险消除上要确保实事求是、持续稳定,工作程序上要确保精准规范提高实效,确保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中共湄洲岛工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