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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岛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政策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12 11:36   来源: 农林水局    点击次数:{{ pvCount }}   字号:    

一、文件依据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补助对象

脱贫户家庭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

、补助内容

脱贫户家庭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补助。

、补助标准

脱贫户家庭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半学年的按照3000元补助,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

、申报程序

按照“镇村摸底排查、村审核并张榜公示、乡(镇)复核并公示、发放补助资金”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0594-5094611

监督电话:0594-5094611;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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