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8号)。
二、培训对象
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三、培训内容
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乡村治理、社会化服务等培训内容。
四、培训标准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其中,在本县(区、管委会)内培训(实训)每人每天220元,到本市内的其他县(区、管委会)培训(实训)每人每天260元,到本市之外培训(实训)每人每天300元。
五、培训程序
按照“选准学员、机构遴选、开班培训、县级验收、资金拨付”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5098936
监督电话:5098936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