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06号) 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9]111号)。
二、补助对象
原则上为全省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
三、补助内容
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
四、补助标准
补贴标准由湄洲岛农林水局根据省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按照湄洲镇核定的享受地力保护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出补助标准。
五、申报程序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5098936
监督电话:5098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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