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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莆田市水利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河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莆市水利〔2023〕181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湄洲岛乡镇2023年的考核情况和工作成效,拟对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乡镇进行激励,名单如下:
拟激励镇:湄洲镇
现予以公示,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
联系电话:0594-5098936
湄洲岛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