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门印发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食安办发〔2023〕17号)、福建省食安办等五部门印发的《福建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闽食安办〔2024〕1号)、湄洲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莆食安办〔2024〕3号)以及国务院、省、市食安办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湄洲岛食安办、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湄洲派出所、湄洲岛市场监管分局自2024年1月至6月,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化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压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有害生物防治、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综合施策,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牵头,湄洲岛市场监管分局配合)
1.严格对照标准规范提供餐饮服务。督促学校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切实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梳理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日常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定期开展鼠(虫)害消杀防制工作。督促学校配齐配全防制病媒虫害设备设施,确保有效防制鼠、蚊、蝇、蟑等病媒生物。要将落实防制病媒虫害措施作为“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重要内容,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探索运用先进技术手段防制病媒虫害,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可视化系统作用,运用AI智能抓拍等科技化手段,有效防范有害生物进入食堂。
3.建立校外供餐单位准入、日常管理、评价和退出机制。督促学校从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公开招标选定的校外供餐单位名单中,投票选定本校的校外供餐单位。要定期检查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点环节控制等情况,并对所供餐食每日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多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校外供餐单位,学校要及时终止合同(或协议)。
(二)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湄洲岛食安办负责)
4.落实“包保”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配备学校食堂包保干部,加强包保干部对校园食品安全包保督导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包保干部落实“三清单一承诺”制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照单履职、开展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靠前指挥、现场办公。
(三)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
5.强化日常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对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进行部署,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6.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督促指导学校积极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督促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渠道,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并予以纠正。
7.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陪餐人员应当在就餐前对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区等部位进行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四)压紧压实监管部门责任(湄洲派出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湄洲岛市场监管分局依职责分工负责)
8.严厉打击危害校园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根据校园食品安全的特点,进一步聚焦米、面、油、肉、蛋、奶等重点品种,依法严打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的犯罪行为。强化执法联动,及时受理、审查行政部门移送的案件、通报的线索,涉嫌犯罪的立案侦办,依法打击查处。
9.严格许可管理。严格学校食堂准入,建立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强化承包经营学校食堂许可管理,建立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10.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春季开学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11.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规范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行为和食源性疾病信息通报。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宣贯培训,根据年度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要求,做好涉及学校的食源性疾病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及聚集性食源性疾病事件预警信息处置工作。
(五)规范承包经营行为(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
12.建立承包经营单位遴选机制。督促学校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选定有资质、有实力、社会信誉良好的经营单位,力戒简单粗暴的“随机抽取”或“高价者得”方式。督促学校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协议),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名单。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的定期考核评价,明确退出机制。
13.建立承包经营企业监督机制。督促学校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的日常管理,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坚决整治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
(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湄洲岛食安办牵头负责,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湄洲派出所、湄洲岛市场监管分局依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部门协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食安办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指导意见和有关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密切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重大案件查办、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有效遏制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15.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可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等制度,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七)深入推进点题整治工作(湄洲岛市场监管分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依职责分工负责)
16.进一步加大中小学配餐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工作力度。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师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整治工作精准化水平。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实现“依法查处一案、警示震慑一片”的治理效果,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17.加强社会共治。畅通校园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通道,鼓励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广泛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执法检查全过程。充分发挥学校家委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4年1月)
湄洲岛食安办会同相关单位组建本辖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工作专班),明确辖区亟待治理的突出问题,制定本辖区自查整治实施方案,并上报市级工作专班。
(二)开展集中整治(2024年1月—4月)
第一阶段:区内自查整治(2024年1月下旬—3月)。区工作专班按照本辖区自查整治实施方案,组织本区域全部学校食堂、开展自查自纠;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全覆盖监督检查,认真填写排查工作清单(详见附件2),留档备查。深入核查违法违规线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第二阶段:配合完成跨县区互查整治(2024年3月—4月)。区工作专班组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湄洲派出所、湄洲岛市场监管分局等相关单位成立互查工作组,按照市级互查整治方案,配合开展互查,既查找问题又发掘亮点,做好整改提升。
第三阶段:配合完成跨省互查整治(2024年4月)。配合市级工作专班完成跨省互查工作,对跨省互查反馈的问题点位,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对反馈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措施要求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到位。
(三)迎接考核督导(2024年1月中旬—5月)
省级工作专班拟于3月份对全省各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考核验收,市级工作专班将参照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并对我区进行考核验收。市食安办将会同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抽查工作组,对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结合我区实施方案,以“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工作抽查,相关情况通报区食安委,并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考核验收未通过的,运用“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
(四)完善制度机制(2024年4月—6月)
区工作专班要综合发力,指导行业协会推动企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提升社会监督效能,健全常态化治理体系。要对照相关清单、台账,指导基层稳妥有序完成任务,梳理总结本地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形成一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向市级工作专班报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书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校园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把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围绕本方案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明确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各有关单位要健全并落实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强化信息共享,及时通报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排查整治有力有序开展。
(三)加强案件查办。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区级工作专班将公布举报邮箱及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反映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收到的和各级专班转办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的分类指导、挂牌督办,督促加强行业管理治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同时,结合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网络舆情热点中反映出的问题以及学生家长反映的情况,全面梳理问题隐患,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加大整治力度,直至彻底解决。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舆论引导,向社会公众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掌握食品安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避免发生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请各有关单位于每月11日前报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清单(附件3)、预期成果清单(附件4)、排查整治问题清单(附件5)、典型案例1个,每周报送简报信息不少于1篇,不定期报送经验做法、制度文件。区工作专班于每月19日前,汇总国家、省、市专班转办件处理情况及本地举报件受理情况后,填报《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举报办理情况汇总表》(附件6)。同时,请各有关单位于2024年3月1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以便区工作专班汇总上报。
联系人:林洋 电话:0594-5061119
附件:1.湄洲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工作清单
3.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清单
4.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预期成果清单
5.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问题清单
6.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举报办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1
湄洲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黄 亭 湄洲岛市场监管分局一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蔡庆云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分管教育
陈清彬 湄洲派出所副所长
陈 瑜 湄洲岛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林 洋 湄洲岛市场监管分局食药股负责人
高建清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干部
汪岐闯 湄洲派出所警务队副队长
蔡丽丽 湄洲岛疾控中心干部
联络员:林 洋
二、主要职责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根据《湄洲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抓好本系统本领域工作任务的推动落实。
附件2-1
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学校排查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具体内容 |
检查要点 |
情况说明 |
学校基本信息 |
名 称: 地 址: 食堂数量: 供餐人数: |
|
包保干部责任落实情况 |
1.基本信息 包保等级: 包保干部姓名: 包保干部职务: |
|
2.是否了解包保主体基本情况 □是 □否 |
|
|
3.是否按规定开展包保督导 □是 □否 督导时间: 督导中发现的问题: |
|
|
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1.是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是 □否 是否配备食品安全员 □是 □否 如配备,配备食品安全员人数: |
|
2.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是 □否 |
|
|
3.校长(园长)是否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是 □否 |
|
|
4.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是 □否 |
|
|
5.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 □是: □否 |
|
|
6.是否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 □是 □否 |
|
|
7.是否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意见、建议 □是 □否 |
|
|
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情况 |
1.学校食堂是否为承包经营 □是 □否 是否依法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 □是 □否 |
|
2.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是 □否 |
|
|
3.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 □是 □否 |
|
|
4.是否存在转包、分包等行为 □是 □否 |
|
|
5.是否建立餐饮服务管理企业评价和退出管理机制 □是 □否 |
|
|
6.承包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管理企业的基本情况 名称: 承包年限: |
|
|
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情况 |
1.是否定期开展食堂内外环境鼠害消杀 □是 □否 是否有消杀记录 □是 □否 |
|
2.食堂建筑结构是否能够有效防止鼠类等有害生物侵入 □是 □否 |
|
|
3.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设施基本情况 是否配备符合实际的防鼠设施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检查防鼠板、通风口、下水道出入口、暖气等各种管线与外界相通的墙壁缝隙等,检查天花板吊顶是否完整,食堂外是否有食饵站等灭鼠设施) □是 □否 检查炖煮、卤制食品容器是否配备防鼠网罩临时防护设备,周边1米内是否存在便于鼠类通过的设施设备(非强制性要求) □是 □否 是否配备符合实际的防蝇设施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检查灭蝇灯类型、悬挂位置,防蝇帘、风幕机等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是 □否 |
|
|
加工制作情况 |
1.采购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
2.贮存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
|
3.加工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
|
4.配送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
|
5.餐用具清洗消毒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
|
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 |
1.是否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是 □否 |
|
2.是否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是 □否 |
|
|
3.是否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 □是 □否 |
|
|
4.是否每学期会同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是 □否 |
|
|
5.接到家长学生投诉举报,是否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置 £是 □否 |
|
|
6.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是否会同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提出整改要求或进行行政处罚 □是 □否 |
|
|
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落实 |
1.是否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是 □否 |
|
2.是否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评价考核 □是 □否 |
|
|
3.是否联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是 □否 |
|
|
4.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是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是 □否 |
|
附件2-2
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校外供餐单位排查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具体内容 |
检查要点 |
情况说明 |
基本信息 |
名 称: 地 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实际经营场所地址是否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是 □否 供应食堂数量: 供餐人数: 最大供餐能力(份/日): |
|
包保干部责任落实情况 |
1.基本信息 包保等级: 包保干部姓名: 包保干部职务: |
|
2.是否了解包保主体基本情况 □是 □否 |
|
|
3.是否按规定开展包保督导 □是 □否 督导时间: 督导中发现的问题: |
|
|
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1.是否与学校签订合法、有效的供餐合同(协议) □是 □否 |
|
2.是否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每日进行晨检并记录 □是 □否 |
|
|
3.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是 □否 |
|
|
4.是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是 □否 是否配备食品安全员 □是 □否 如配备,配备食品安全员人数: |
|
|
5.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 □是: □否 |
|
|
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情况 |
1.是否定期开展内外环境鼠害消杀 □是 □否 是否有消杀记录 □是 □否 |
|
2.建筑结构是否能够有效防止鼠类等有害生物侵入 □是 □否 |
|
|
3.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设施基本情况 是否配备符合实际的防鼠设施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检查防鼠板、通风口、下水道出入口、暖气等各种管线与外界相通的墙壁缝隙等,检查天花板吊顶是否完整,食堂外是否有食饵站等灭鼠设施) £是 □否 检查炖煮、卤制食品容器是否配备防鼠网罩临时防护设备,周边1米内是否存在便于鼠类通过的设施设备(非强制性要求) □是 □否 是否配备符合实际的防蝇设施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检查灭蝇灯类型、悬挂位置,防蝇帘、风幕机等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是 □否 |
|
|
加工制作情况 |
1.采购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
2.贮存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
|
3.加工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
|
4.配送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
|
5.餐用具清洗消毒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
|
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 |
1.是否建立供餐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是 □否 |
|
2.是否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是 □否 |
|
|
3.是否对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 □是 □否 |
|
|
4.是否每学期会同教育部门对校外供餐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是 □否 |
|
|
5.接到家长学生投诉举报,是否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置 £是 □否 |
|
|
6.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是否会同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提出整改要求或进行行政处罚 □是 □否 |
|
附件2-3
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承包学校食堂企业排查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具体内容 |
检查要点 |
情况说明 |
基本信息 |
名 称: 地 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与注册地址一致 □是 □否 |
|
排查地是否是承包企业总部 □是 □否 若不是,总部所在地位于 |
||
承包学校食堂情况 |
1.承包学校食堂数量: 其中本辖区: 家 涉及 所高校 食堂 (如承包1家以上学校食堂,应附承包学校食堂名单) |
|
2.是否参与过本辖区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改造 □是 □否 其中涉及本辖区: 所高校 食堂 |
|
|
3.在本辖区学校食堂中,是否存在分包行为 □是 □否 在本辖区学校食堂中,是否存在转包行为 □是 □否 (如存在分包、转包行为的,应附分包、转包企业名单) |
|
附件3
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内容 |
具体项目 |
数量 |
强化 |
发现存在的问题(个) |
|
整改问题(个) |
|
|
典型案例曝光(起) |
|
|
重大案件查办(起) |
|
|
违法人员惩治(人) |
|
|
开展监督检查(人次) |
|
|
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家次) |
|
|
监督检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家次) |
|
|
监督检查校外供餐单位(家次) |
|
|
约谈单位(家) |
|
|
立案查处违法案件(件) |
|
|
责令整改(家) |
|
|
责令停产停业(家) |
|
|
吊销许可证(家) |
|
|
取缔无证经营(家) |
|
|
罚没金额(万元) |
|
|
移送公安机关(件) |
|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家) |
|
|
发布指导案例等执法标准措施(个) |
|
|
加强 |
成立工作专班(个) |
|
国家层面出台制度文件(个) |
|
|
地方省市层面出台制度文件(个) |
|
|
国家层面制修订法规规范(个) |
|
|
地方省市层面制修订法规规范(个) |
|
|
完善 |
制修订国家标准(个) |
|
制修订地方标准(个) |
|
|
制修订团体标准(个) |
|
|
压紧 |
国家层面出台落实相关责任的指导性文件(个) |
|
地方省市层面出台落实相关责任的指导性文件(个) |
|
|
加强 |
国家级行业协会发布公开倡议、制定行业公约、作出行业承诺(份) |
|
地方省市级行业协会发布公开倡议、制定行业公约、作出行业承诺(份) |
|
|
提升 |
各类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进行宣传报道(篇次) |
|
开展重点宣传活动(次) |
|
|
制作手册、海报、图解、视频等宣传产品(个) |
|
|
宣传覆盖人群(人次) |
|
|
宣传报道及宣传产品浏览量(人次) |
|
|
强化 |
培训监管人员(名) |
|
培训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名) |
|
|
培训学校食品安全员(名) |
|
|
培训校长(名) |
|
|
培训学校餐饮服务作业人员(名) |
|
|
培训包保干部(名) |
|
|
发放培训材料(份) |
|
|
组织专题培训班(个) |
|
|
备注:发现存在的问题数量要与附件5自查整治问题清单数量要一致 |
附件4
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预期成果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项目内容 |
拟开展工作 |
责任单位 |
1 |
强化监管执法 |
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行刑衔接”等 |
湄洲岛食安办 区社管局 湄洲派出所 市场监管分局 |
2 |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湄洲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合规经营指南(2023版)》(计划2024年6月前出台) |
湄洲岛食安办 区社管局 湄洲派出所 市场监管分局 |
3 |
完善标准规范 |
印发《湄洲岛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管理规范》(计划2024年6月前出台) |
湄洲岛食安办 区社管局 湄洲派出所 市场监管分局 |
4 |
压紧压实责任 |
(一)市场监管分局《企业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模板)》(计划2024年6月前出台) (二)市场监管分局《关于开展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行政约谈会的通知》(计划2024年6月前出台) |
湄洲岛食安办 市场监管分局 |
5 |
提升宣传实效(案件曝光实效) |
组织各级媒体发布 |
湄洲岛食安办 区社管局 湄洲派出所 市场监管分局 |
附件5
自查整治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类型(学校/校外供餐单位/食堂承包企业) |
自查整治主体 |
自查整治日期 |
自查整治问题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及职务 |
|
|
例如:A学校 |
|
1.货物进出通道没有防鼠板; 2.没有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6
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举报办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编号 |
举报时间 |
转办时间 |
来源(国家专班转办/省级专班转办/市级专班转办/本地举报投诉) |
举报问题类别(三防设施不到位、环境脏乱差、吃出异物、食材不新鲜、食物中毒、其他(备注中写明)) |
举报人姓名 |
举报人电话 |
举报人身份证号 |
被举报学校名称 |
被举报学校地址 |
是否提供证据 |
所属地 |
被举报学校类型(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校、职业类院校、其他) |
被举报学校办学类别(公办、民办) |
被举报学校食堂供餐方式(自营、承包、校园集体用餐配送) |
被举报学校食堂供餐人数 |
举报内容 |
主要诉求 |
处置措施及结果 |
是否立案 |
是否办结 |
办结时间 |
与举报人沟通回复情况 |
受理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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