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发展,地名作为地域的“名片”,其功能作用不断延展,既承载着乡土记忆与精神传承,也服务于城乡治理与经济发展,是推动文旅融合、增强居民认同感的重要纽带。为传承湄洲岛历史文化底蕴,弘扬地域特色,规范地名命名工作,提升地名文化内涵和公共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名采词库信息,详情如下:
一、征集目标
围绕湄洲岛未来城乡建设发展需求,建立科学、规范、富有文化特色的地名采词库,为道路、桥梁、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命名提供参考,助力打造“望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湄洲。
二、征集使用范围
本次地名“专名”采词征集主要限定于湄洲岛下辖的湄洲镇(含11个村委会)区域内。地名采词库一般包括街路巷、广场、建筑物、公园、桥梁等地名命名。
三、征集名称要求
(一)地名采词要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地名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
(二)名称要符合本地地域特色,体现湄洲岛历史、地理、民俗、非遗(如妈祖文化等)或者红色文化元素,鼓励兼具传统韵味与现代气息的创意命名,特别关注具有地域特色、深厚文化的老地名挖掘。
(三)名称应采用中文,且不超过3个字,采词要通俗易懂、寓意深刻、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应避免使用生僻字、同音字和字形易混淆的字,避免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不与采词适用范围内已有的现状街路巷等现有地名重复;
(四)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不以外国人名、不以企业或商标名称等作地名。
(五)关于专名。标准地名由专名和通名组成,专名在前通名在后。如 “党校街”,“党校”是其专名,“街”是其通名。
四、征集时间:2025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五、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固定表格投稿(相关表格见附件),参与者可将《湄洲岛地名名称征集表》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民政股。
联系邮箱:mzdmzj@126.com
联系方式:0594-5093807
六、注意事项
(一)征集地名需保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行为,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地名征集属公益活动,征集地名一经采用,其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媒体的发布权归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所有,且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命名进行修改、组合、使用。
(三)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
附件:《湄洲岛地名名称征集表》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