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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建房工作监督,依据《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村建房审批的通知》(莆湄北管办〔2024〕6号)要求,现对镇级审批通过的108户村民宅基地建房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申请有异议的,可以向忠门镇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反映,受理电话0594-5997701。
忠门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