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车辆、船舶等尾气主要污染物是NO2、CO、THC。该类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将随施工期结束而基本消失,且由于运输车辆、船舶为流动性的,施工机械较为分散,废气产生量有限,项目区周边较为宽阔,预计这类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海水水质影响及保护措施。陆域施工产生的污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量少,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且施工期较短,对海域水质的影响不大。
3.对海洋生态影响及措施。本工程港池疏浚施工等会扰动海床淤泥,从而引起海水中悬浮物含量的增加,在一定范围内的海水将变得浑浊,海水透明度降低,根据经验,施工活动导致泥沙入海将对SPM 增量超过10mg/L 的范围内对浮游生物、游泳动物、鱼卵仔稚鱼和底栖生物等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定期送至岸上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工程所在海区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不会对工程海区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船舶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均上岸接收处理。
4.对海洋沉积物的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的悬浮物来源主要为港池疏浚过程产生的悬浮物,主要来自于附近海域,施工过程只是将沉积物的分布进行了重新调整,对沉积物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中加强管理,并将施工生活垃圾和施工废弃物一同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避免直接排入海域,对工程海域沉积物的质量影响很小,不会明显改变工程海域沉积物的质量。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疏浚物,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船舶垃圾等。疏浚工程量合计为95026m3,采用2艘自航泥驳运至湄州湾疏浚物海洋倾倒区抛卸;船舶垃圾采用8m3抓斗式挖泥船1艘及2艘自航泥驳;船舶保养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HW08,危废代码为900-214-08)、含油抹布(HW49,危废代码为900-041-49)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未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全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废机油需由具有资质的船舶清污公司负责接收和处置;施工期船舶垃圾采用专门垃圾袋或垃圾桶收集贮存,集中到岸上,由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的接收单位接收处置。本工程施工期船舶均为租用,所有船舶固废均由船东处理。
6.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施工船舶等运输噪声。施工噪声将对场界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昼间施工机械在距施工场地50m外可以达到标准限值,夜间在400m外可基本达到标准限值。
7.对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和开发活动改的影响及保护措施。本工程对海水养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悬浮泥沙的影响和发生溢油事故的情况下可能对周边养殖产生不利影响。本工程建设单位应与养殖户取得联系,取水口增加过滤措施,以减少悬浮泥沙扩散对区域养殖造成的影响。在做好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悬浮泥沙对周边的海水养殖影响较小;海上溢油事故影响范围大,由于溢油事故造成水体污染,改变了局部水体生态环境,将造成大范围的海水养殖经济损失,须采取溢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加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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