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民行政〔2025〕002号
莆田市湄洲镇莲池村老年人活动中心:
你(单位)提交“莆田市湄洲镇莲池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变更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名称变更登记。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莆田市湄洲岛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305MJC0971304;法定代表人:李金凤;注册资金:叁万元;住所地:莆田市湄洲镇莲池村莲池宫原老年人活动中心。)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厅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同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需要取得相应许可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