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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发布时间:2021-04-27 16:19      点击次数:{{ pvCount }}   字号: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陈静代表提出的《关于创新“三票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动盘活农村耕地、林地、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等资源资产,完善和拓展林票、地票、房票的价值属性、交易属性、金融属性,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促进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份、农民变股东,促进农民增收、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加快乡村振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林票”

我区国土面积1502.9公顷,全岛林地面积412公顷,森林面积450万公顷。生态林面积349公顷,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208公顷,省级生态公益林5公顷,县级136公顷,全部为集体林地。部分位于保护地内:其中湄洲岛风景名胜区91.21 公顷,湄洲岛海洋公园55.05 公顷。由于生态公益林要落实生态补偿、自然保护地内的林木实施生态红线等措施,不能进行抵押和交易。此外湄洲岛地处海岛立地条件差,林木生长慢,主要以景观和生态防护为主,直接经济效益有限。因此没有实行“林票”制实施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条件。

二、关于“地票”

(一)积极探索耕地地票改革

1.鼓励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我区积极扶持村集体创办实体经济,持续推进港楼村“网红”油菜花田、下山冷香玫瑰园、缤纷果园等美丽生态经济项目开展,推动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建设,今年拟在湄洲岛湖石淉周边及东海路引进台湾奶油青枣和火龙果品种,全面推动湄洲岛农业休闲产业的建设和发展,促进休闲农业与海岛特色旅游的深度融合,助力湄洲岛乡村振兴。接下来将在尊重农户和业主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推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土地经营权入股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二轮承包期限,二轮承包到期后可以依法再延长30年不变。

2.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信息数据库。严格按照莆田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管理与服务相关文件,组织镇村开展辖区内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同时,指导湄洲镇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管理和服务双管齐下。下一步将依托省级土地信息数据库录入土地流转信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信息数据库形成完善的土地确权登记、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土地流转进度管理等信息化的基础数据方便土地流转双方对接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

3.强化土地流转合监督管理。逐步引导种植大户使用省厅规范的合同模板,按照土地流转程序,与农户签订流转合同。乡镇经管站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制度、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二)积极探索宅基地地票改革

我区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农村地籍房屋调查等基础成果,通过国土部门调查核实数据,我区暂无闲置宅基地

三、关于“房票”

房票为村民将农村闲置住宅使用权入股到公司、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统一用于生产经营,并依据入股方式获得的股金或份额凭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目前暂无闲置宅基地,后续将根据上级政策推进“房票”创新改革

 

    领导署名:叶远飞

  联 系 人:林明希

  联系电话:13656997755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21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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