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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岛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03 16:47   来源: 湄洲岛管委会    点击次数:{{ pvCount }}   字号:    

   一、背景依据

   目前,我区海上渔业养殖设施仍以传统木质渔排、泡沫浮球为主,给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生态保护和旅游度假区发展带来一定制约和影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保护好湄洲岛”重要嘱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海上养殖转型升级,优化渔业产业布局,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推动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超越,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21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21〕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湄洲岛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优化养殖空间布局。严格落实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制度和绿色发展要求,全面优化养殖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引导发展名贵鱼类网箱养殖,大力发展贝藻类养殖,积极发展碳汇渔业,构建布局更加合理、模式更加生态、景观更加优美、产业更加融合、效益更加明显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二)升级改造目标任务。利用两年时间,全面淘汰海上老旧传统养殖设施,完成上级下达的600口传统养殖渔排升级改造、3800亩贝藻类养殖设施改造和新建5口深水大网箱任务。(1)2021年底,完成240口传统养殖渔排升级改造任务,1520亩海域贝藻类筏式养殖泡沫浮球升级改造,建设深水大网箱5口;(2)2022年底,完成360口传统养殖渔排升级改造,2280亩海域贝藻类筏式养殖泡沫浮球升级改造。

(三)探索发展“渔旅结合”。在本岛周边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海区,配套建设观光摄影点、休闲垂钓点等设施,发展渔家乐、休闲垂钓、渔事体验、研学等渔旅结合业态,加快推进湄洲岛海上休闲养殖平台项目,实现海上养殖和生态旅游紧密结合,推动“渔旅结合”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2021年10底前

湄洲镇要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结合区生态资源局养殖用海调查工作,进一步查实核清本辖区海上养殖实情底数和改造意愿,建档立卡,实行一户一档、一村一册,明确养殖海域界址、各类养殖面积、数量、品种等,经养殖户盖章或签字确认后,于2021年10月30日前将调查结果报送区海洋与渔业局。

(二)宣传发动(2021年10月-2021年11月

湄洲镇要召开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组建养殖设施清退工作队伍,按序时开展养殖设施清退改造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配合湄洲镇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宣传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做好耐心细致工作,尽可能把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三)综合整治(2021年10月-2022年底)

1.组织对渔排养殖现状进行清点测量,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养殖设施清退工作。

2.养殖设施改造根据有关规定,在符合《湄洲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区域内,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力求整齐美观,达到休闲与养殖相结合。

3.推进依法持证养殖,依据《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国家农业部2010年第9号令),引导业主及时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符合《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积极推行海域使用权证办理发放工作。鼓励由村集体组织统一申报办理养殖证、海域使用权证等证件,方便集中统一管理。

4.养殖设施升级改造过程中,各养殖业主要先行自行清理废旧设施,各有关部门对海区或沿岸破旧网箱设施及泡沫等海漂垃圾进行清除,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渔业垃圾上岸后的集中处理机制,对清除上岸的破旧养殖设施和海上养殖生产、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或二次利用。

   四、保障措施

《湄洲岛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资金保障、加强执法监管和严肃工作纪律等五个方面制定保障措施,确保海上养殖转型升级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湄洲岛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附湄洲岛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海上养殖设施现状信息核查与升级改造需求摸底统计表,全面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年度任务和总体目标全面完成。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508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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