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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1 16:54   来源: 湄洲岛管委会    点击次数:{{ pvCount }}   字号:    

    一、工作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4·29”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按照《莆田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即日起组织开展湄洲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三、范围期限

在继续推进湄洲岛房屋结构安全三年行动和7大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基础上,重点排查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农贸市场周边、景区和非景区景点、集镇区等区域,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要突出人员密集、违规改建扩建加层、违规改造群租房、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四、主要内容

    (一)全面排查隐患

1.排查时限。2022年5月底前按照“回头看”要求完成所有经营性自建房结构安全性排查摸底,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2.排查内容。湄洲镇、区直有关单位要全面排查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范围。在继续推进湄洲岛房屋结构安全三年行动和7大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基础上,重点排查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农贸市场周边、景区和非景区景点、集镇区等区域,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要突出人员密集、违规改建扩建加层、违规改造群租房、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4.排查方式。湄洲镇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统一排查、分类整治,采取“业主自查、部门和乡镇排查、区级复核、市级指导监督”的方式,每栋不少于2名技术人员到场参与排查并签字确认,全面摸清所有自建房基本情况,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自建房排查按照以下分工顺序进行:

(1)结构安全性由湄洲镇组织人员进行排查;

(2)经营安全性由湄洲镇提供排查出的经营性自建房名单抄送湄洲岛市场监管分局,湄洲岛市场监管分局牵头组织相关经营行业主管部门排查,排查结果抄送湄洲镇填入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表(详见附件3)。

(3)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按照《湄洲岛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由湄洲镇组织全面排查,区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统一由湄洲镇按照“一栋一表”记录排查信息,逐一归集及时更新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和国家相关信息系统,汇总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类隐患清单,实现三级协调联动和部门信息共享。其中,业主自查由村组织,逐一排查到位,逐一梳理问题。

(二)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1.行动时限。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8月底,全区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2.行动目标。湄洲镇、区直有关单位在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期间,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方式,分步分类压茬推进,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房屋、重点问题,确保四个“重点”经营性自建房在百日内全覆盖精准排查、全方位整治到位。同时,湄洲镇要在6月30日前迅速制定本辖区“百日攻坚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3.行动任务。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要加强部门联动,发现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法建设行为、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住建部门、违法建设处置单位和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包含市场监管、公安、教育、工信、民族宗教、民政、自然资源、商务、文旅、卫健、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以下简称“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采取清人封房、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依法依规推进“两违”处置和经营安全复核,在隐患彻底消除、违法建设处置完成前不得恢复使用。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扎实落实省上要求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统一部署,区级成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管委会分管住建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区建设交通局、区生态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政法委、区群工部、区计划统计局、区社会事务局、区商务科技局、湄洲派出所、区财政金融局、区生态资源局、区建设交通局、区执法局、区农林水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北岸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和湄洲镇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建设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建设交通局、区执法局治违办、区市场监管分局分管负责人兼任,抽调区直相关部门人员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湄洲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湄洲镇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湄洲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湄洲镇负责人名单报区安委会,抄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湄洲镇和区直相关部门要加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区建设交通局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治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推进信息共享,加强鉴定机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物业行业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区商务科技局负责指导用作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区群工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区计划统计局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的相关工作;区社会事务局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湄洲派出所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区财政金融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区生态资源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牵头完善自建房改扩建加层和改变用途等规划许可、规划条件核实和确权登记管理制度,区执法局牵头推进自建房“两违”排查整治工作,处置存量,遏制增量;区农林水局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区执法局开展自建房“两违”排查整治工作;区文旅局负责指导用作影院、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市部署,推动将房屋安全可靠性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北岸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区政法委配合夯实自建房安全网格管理工作。

(三)加强支撑保障。区建设交通局组织动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鼓励镇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区直各相关部门要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走过场、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

(五)强化指导服务。本次专项行动延续以往做法,实行包片指导服务负责制,区直各相关单位按照疫情防控包村服务划分延用至本次专项行动;各包片指导服务单位每季度要开展不少于10天的指导检查,要加强抽样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对发现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治到位,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业务不精准的,要督促整改纠正,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包片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评估。同时,湄洲镇要相应建立包片制度。

(六)强化齐抓共管。湄洲镇、区直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畅通联络机制,确保排查整治机构人员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湄洲镇要落实属地主责,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应第一时间抄告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职责,将房屋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范畴,推进房屋安全隐患及时整治到位,要强化日常监管,对检查发现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应第一时间抄告湄洲镇,实现信息有效共享。湄洲镇、区直行业管理部门收到相关抄告后要主动加强对接沟通协调,要主动跟踪督促隐患整改,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局面。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相关行业职能部门要依法采取撤销审批、登记手续等强制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治完成的,湄洲镇要第一时间回告相关职能部门,实现排查整治全过程、全链条闭环管理。同时,湄洲镇、区直行业管理部门将隐患问题和整改情况同步抄送区排查办。

(七)做好宣传引导。湄洲镇和区直行业管理部门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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