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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迎检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26 10:53      点击次数:{{ pvCount }}   字号:    

一、起草背景

为扎实高效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迎检工作,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莆田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任务分解表》和《湄洲岛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湄洲食安创城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湄洲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根据创建工作有关部署,全面查找湄洲镇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补齐缺漏,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三、责任分工

建立指挥机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总指挥,相关党政领导任副总指挥,负责领导组织食安创城迎检各项工作。设立综合协调组、食品生产流通现场检查组、农业生产现场检查组、环境现场检查组、农贸市场现场检查组、宣传氛围组、迎检专项督查组等7个专项工作组,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对照检查标准开展整治提升,推动问题整改,提升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四、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自查阶段):全面自查整改,对创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2.第二阶段(迎接省级初评):按照《评价细则》的要求,对自查、管委会食安办督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重点整改,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落实长效管理,迎接省级初评。

3.第三阶段(整改提升): 针对上级初评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完善食安示范城市创建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

4.第四阶段(迎接国家评议):加强日常长效管理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做好国家评议现场检查相关工作。

五、工作保障

1.强化履职尽责。对照创建标准逐项梳理排查、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按序时进度大力推进,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2.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媒介,制定宣传方案,形成全覆盖、常态化、接地气的宣传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对当前创建成果、监管成效、典型经验、先进事迹等的知晓度,凝聚社会共识,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示范创建”的浓厚氛围。

3.逐项抓好落实。各村、镇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对涉及材料审核的条目及部分需查阅材料的现场检查条目逐条收集整理好有关佐证材料及材料目录,按照创建办规定时限报镇食安办汇总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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