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省重点项目申报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答:省重点项目需符合重大规划、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适度超前布局一批稳基础、优结构、利长远的项目,推动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突出数字化全面赋能、绿色低碳转型、区域协调发展和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领域,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重大项目,优先考虑国家用地计划指标项目(包括符合国家土地计划指标要求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
(一)农林水。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引调水、大中型水库、防洪防潮工程、重点流域综合整治、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育种基地、远洋渔业基地、海洋牧场、优势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等项目;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
(二)交通。铁路;城际(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一级公路,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二级公路);独立特大桥隧;水工结构5万吨级及以上沿海泊位、水工结构500吨级及以上内河泊位和对应等级的沿海、内河航道工程;民航机场和重要通用航空基地;重大低空经济产业;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通信、邮政项目。
(三) 能源。 核电站; 抽水蓄能电站; 火电厂 (热电厂);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新能源发电或新型储能项目; 220千伏及以上主干电网; 城镇配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虚拟电厂; 液化石油气或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 存储设施项目; 油气输送干线管网项目; 政府原油储备、 成品油储备项目。
(四) 城建环保。 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供水设施 (含市政管网 ) 、 污水处理 (含市政管网)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1 亿元及以上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和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日处理量300吨及 以上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 总投资2亿 元及以上危险、 医疗废物综合处置设施项目; 城市特大桥隧; 总投资10亿 元及以上或 5公 里以上的城市快速路、 城市主干道;列入住建部牵头确定的年度计划且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不含商品房开发项目) 。
(五)工业。总投资2亿元及 以上建设项目,包括: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纺织鞋服等支柱产业项目;食品、新材料、绿色材料、特色轻工等优势传统产业通过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实现提档升级;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
(六) 服务业。 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包 括:现代物流 (含冷链物流) ; 电子商务基地;服务外包基地;总部经济项目;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网络安全、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基建项目;卫星互联网;区域性新型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设施项目;应急和重要物资储备设施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包含商业地产开发项目)。
(七)社会事业。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建设项目;高等院校(含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县级及以上医疗设施、文化设施、科技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养老设施等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