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湄洲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湄洲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
湄洲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确保湄洲镇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政府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汛防台风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2013〕1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2年防汛备汛等工作的通知》(莆市防汛〔2022〕2号)及《湄洲岛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湄生资〔2022〕9号)等文件规定,为切实加强我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
在本辖区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适用本预案。主要包括:
(一)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
(二)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
(三)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
(四)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应急指挥机构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湄洲镇即成立由以下成员单位组成的应急指挥机构,领导湄洲镇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指挥长:湄洲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镇党委、各村包片挂点领导
湄洲镇分管国土资源领导
成员单位:湄洲镇党政办、财政所、水利站、国土所、村建站、林业站、派出所、运管所、电信公司、广电站、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供销社、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湄洲岛分院以及各村等。
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湄洲镇党政办内,主任由湄洲镇党政办主任兼任。
2.职责及分工
正副指挥长: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召开应急会议,部署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指挥地质灾害的抗防工作。
办公室:及时掌握地灾最新动态,负责向上级地灾防治机构报告灾情,向有关单位通报具体情况,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人力、物力支持。
成员单位:负责完成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应急指令畅通无阻。
为保证应急反应的速度和效率,根据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按各成员单位职能组建以下工作组:
1.抢险救灾组:视灾害发生情况,由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协调公安派出所、边防派出所、运管所、供电公司、湄洲移动营业部、湄洲联通营业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湄洲岛分院、供水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实施快速抢救遇难人员。
2.灾害预测预报及灾情评估组:由国土资源所、村建站、水利站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对地质灾害险情迅速组织群众监测和专业应急监测,联系市气象局提供灾时的气象趋势预报,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地质灾害的灾情、险情做出评估、判断,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由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湄洲岛分院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护,必要时可组织医疗专业队进入灾区和安置点,医治伤病人员,转移伤病员。
4.治安消防组:由公安派出所、消防站等单位组成,负责灾区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打击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物资保障和生活安置组:由财政、民政、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采购、调拨救灾物资,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解决衣、食、住的基本生活问题,做好救灾救济工作。
6.灾后重建组:由村建站、国土资源所、财政所等有关部门组成,深入灾区协调指挥灾后重建工作。
三、地灾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五个等级。
一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
二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
三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注意级;
四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预警级;
五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警报级;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镇村及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情况做好值班工作,部署防灾抗灾,各村等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村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镇村两级及有关部门单位24小时保持值班不间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镇村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协管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镇政府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镇村值班室保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避让转移,并组织人员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防范,同时派出应急分队和包片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救灾工作。
群众转移避让期间,镇村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的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强降雨过后,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做好灾后安置工作。
四、转移工作的实施
各村有关村委会要负责组织好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具体实施工作。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点和村组监测网站,做好日常地质 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巡查监测位置清楚,巡查监测到位,及时报告灾情和采取相应措施。镇包片包村干部要努力协助各村委会组织好群众的转移避让工作。
镇政府在接到四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时,应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及时通知各村委会组织和落实群众转移。
五、保障措施
1.救灾队伍保障
为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助,湄洲镇政府机关组织四十岁以下年轻干部40人成立救灾应急分队,各村等应成立人数不少于20人的救灾应急专业队伍,随时应付应急场面,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救灾资金筹措
当地质灾害发生后,镇财政所应对救灾所用资金及时作出筹措安排,确保应急使用,有关村也要及时筹集足够资金投入到救灾应急之中。
3.救灾物资供给
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及时调配救灾物资,妥善处理灾民生活。卫生部门要迅速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赶赴灾区,防控可能发生的疾病。水电部门要及时抢修灾毁的水电设施,确保灾区水电供应。
4.治安保卫工作
公安、消防等单位,要认真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稳定的维护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众性事件,必要时可以对灾区和通往灾区及安置点的道路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善后处理
当地质灾害险情发生后,有关村应做好灾民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及时部署地灾治理和避让搬迁。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救灾救济物品、资金,及时发放给受灾群众,国土资源、村建等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灾调查,指导和协助灾民重建家园。
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附件:1.2022年湄洲镇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2.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对应防灾措施一览表
3.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表
4.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响应措施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