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5 09:10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与山亭镇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山亭镇利山社区利店290号,电话0594-5999901,邮编:35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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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和主要类别。2020年山亭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条,2004年至今累计总信息条数为715条。其中:民生关注类信息2抢险救灾类信息2土地利用规划类信息4机构设置类信息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类信息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类信息2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镇收到1次向山亭镇人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我镇高度重视,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管理实行专人专管,明确职责,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作,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积极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增进公众对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主要条款和内容的理解,提升决策知晓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公众关心的事项,多渠道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及时做好相关内容的更新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及时变更和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及时在镇政务公开栏上公示明确了由镇长任组长、办公室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明确镇党政办主任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镇办公室牵头并指定专门经办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落实到位拓宽监督渠道。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对外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594-5999901,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三是明确责任。我镇明确党政办的分管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承担领导责任。相关经办人员出现发布内容不准确或者信息不实等不良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追究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经办人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

由于我镇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办公室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为此,我镇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及时发布信息。除去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依法不予以公开的文件,其余可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及时按规定更新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开阔工作人员视野,提高操作技术。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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