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驻岛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湄洲岛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推广运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22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湄洲岛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推广
运用方案
为全面推广运用莆田市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我区电梯安全监管技术水平,保障民众乘梯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推广运用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21〕1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智慧监管为手段,以“物联网+监管”大数据系统为依托,提高电梯安全监管与服务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预防和减少事故,降低故障率,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二、总体目标
力争至2022年底,我区40%电梯完成物联网升级改造,接入莆田市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至2023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
(一)民生为本,安全第一。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要求,把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放心乘梯作为电梯安全监管的出发点和根本目标,着力提升我区电梯安全监管水平,持续保障和改善民众乘梯安全。
(二)政府引导,主体负责。指定莆田市市场监管局湄洲岛分局牵头开展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的推广运用工作,由管委会全额承担辖区所有符合条件的电梯物联网升级改造费用(约4000元/部)。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负责相关监测设备的管理、使用及日常维护。
(三)部门联动,多方参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行业单位开展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的推广运用工作,相关企业、行业协会、检验检测机构要密切联动、协同配合。
(四)分类试点,逐步推进。要根据电梯的使用场所、配置情况以及使用管理单位的实际情况分类试点,加装各类救援、监测服务系统,按照目标任务有序推广平台运用,努力实现全覆盖,同步推进“物联网+维保”、“保险+服务”维保新模式。
四、重点工作
(ー)“96196”电梯应急救援处置系统
系统功能:
“96196”是全省统一的电梯应急救援电话,“96196”电梯应急救援处置系统适用于电梯事故的紧急报警、指挥调度、快速救援、信息收集以及综合研判。
建设任务:
1.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的电梯应配备符合应急处置规定标准的视频监控设施。
2.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其他场所的电梯配备符合应急处置规定标准的视频监控设施。
3.未配备符合应急处置规定标准的视频监控设施,全部以拨打“96196”应急救援电话的方式,语音接入应急救援处置系统。
(二)维保信息公众监督服务系统
系统功能:
维保信息公众监督服务系统适用于电梯使用信息、维保信息的公示公开以及维保过程的监督记录,是畅通部门监管和群众监督的有效渠道。电梯维保单位需及时将维保(修理)信息上传至监督服务系统,方便公众查询及相关部门调阅。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可通过系统线上查看电梯维保(修理)情况,对维保单位进行监督。监管部门可通过系统线上对维保过程进行智能监管,对没有达到规定所需最低维保耗时的,可通过系统予以警示提醒。公众可通过莆田惠民保 APP 或微信查询电梯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维保(修理)信息,并可进行维保投诉、救援求助、故障报修、留言、查看电梯知识等操作。系统将收集公众评价并适时发布电梯安全状况信息、维保单位考核结果等。
建设任务:
所有维保单位需将其在保电梯的相关信息全部录入监督服务系统,实现维保记录无纸化、电子化、维保过程透明化。
(三)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系统
系统功能:
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系统是集运行监测、故障报警、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系统,其通过加装高清 AI 摄像机、人体感应监测设施、电梯主板数据采集终端等远程监测装置,实现电梯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测,并将相关信息接入电梯应急救援处置系统。维保单位可通过该系统进行线上检查和监测维护,采取有针对性的线下现场维护保养,实现电梯按需维保,提高维保效能。
建设任务:
1.新安装的电梯必须按照《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全部配备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接入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系统,并提供标准数据接口。
2.公众聚集场所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用存量电梯严格按照规定加装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接入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系统。
3.鼓励其他场所的在用存量电梯加装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接入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系统。
五、职责分工
1.湄洲镇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落实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的属地领导责任,协助做好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推广运用工作,协调解决系统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协调落实“三无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推动辖区电梯加装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
2.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我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智慧监管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的宣传、动员和指导,组织实施推广运用工作。对未加装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的维保单位,通过维保信息公众监督系统加强日常维保监管。对未接入维保信息公众监督服务系统的维保单位,其在岛维保业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未加装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督促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3.建交局:负责对已设计的在建工程新安装电梯配备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和视频监控设施进行监管,确保按照图纸进行施工。负责对受托管理电梯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电梯日常使用管理职责加强监督;鼓励引导各物业积极做好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的配备、管理和维护工作;畅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为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配置工作推进提供资金保障,将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的配备情况,结合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加以运用。
4.财金局:将电梯物联网升级改造项目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5.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为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数据信息的传输提供通信网络保障,协调运营企业保障“96196”应急救援热线畅通。
6.应急管理局:负责电梯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将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推广运用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安全责任考核体系,督促相关部门有力推动工作开展。根据本级政府授权,组织或参加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7.消防救援部门:依托“96196”电梯应急救援处置系统,协助开展全区范围内电梯三级响应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消防救援队伍进行以抢救生命为主的应急处置。
8.其他有关部门:计统局、旅游文体局、商务科技局、社会事务局、生态资源局、农林水局等其他职能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督促、协调本部门管辖及引导本部门服务的相关单位电梯接入市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并有效运用,依法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检验检测机构
检验检测机构要按照《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认真把关电梯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和远程监测装置,安装监检、定期检验过程中,发现视频监控设施和远程监测装置未安装或安装不符要求的电梯,要及时报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0.相关企业、协会
(1)电梯维保单位:配合项目全程实施,为电梯安装监测终端提供电梯本体维保技术服务和便利;负责将所维保电梯的日常维保和修理信息上传至维保信息公众监督服务系统;负责所维保电梯的一级响应应急救援工作,并承担“96196”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调度的区域网格范围内电梯ニ级响应应急救援工作。鼓励电梯维保单位积极推广电梯加装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接入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系统。
(2)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负责做好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的配备、管理和维护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建设资金、安装场所、通信网络等保障;对配备视频监控设施的电梯运行状况实行专人、实时监控,监控数据保存期不得少于一个月。积极主动落实电梯加装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接入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系统。
(3)电梯行业协会:负责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引导全区电梯维保单位积极参与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的推广运用工作。为协会成员提供电梯安全培训、咨询等服务,公开电梯的平均日常维保参考价格、主要零部件检查更换周期等信息,参与电梯安全信用评价。
各相关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做好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的推广、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对符合条件的电梯,可实行按需维保模式和调整检验检测方式。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广运用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的重要意义,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造福工程,要切实加强工作的指导推动,统筹协调解决方案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更要注重落实工作责任,研究细化支持落实政策措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推广运用工作。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及时安装、使用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要定期开展本单位推广运用工作的自查总结,及时补齐工作中短板不足,确保平台管用有效、安全可靠。
(三)营造共建氛围。各单位要注重分工协作,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同时要强化舆论导向,广泛开展宣传,大力提升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社会公众对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平台推广运用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