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PT06100-0000-2025-00030 | 文号 | 湄管政综〔2025〕23号 |
发布机构 |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生成日期 | 2025-07-07 |
标题 | 湄洲岛管委会关于莆田市湄洲岛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海域使用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审批;一级渔港提升;批复 |
索 引 号 | PT06100-0000-2025-00030 | ||
文号 | 湄管政综〔2025〕23号 | ||
发布机构 |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
生成日期 | 2025-07-07 | ||
标题 | 湄洲岛管委会关于莆田市湄洲岛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海域使用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审批;一级渔港提升;批复 |
湄洲岛生态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莆田市湄洲岛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海域使用的请示》(湄生资〔2024〕45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莆田市湄洲岛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用海的海域使用申请。该项目用海域位于已建湄洲岛一级渔港港池内,项目用海申请总面积为4.6375公顷,其中渔业泊位A区申请用海2.5588公顷,渔业泊位B区申请用海1.4380公顷,渔用通道申请用海0.6407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性质为公益性。项目属湄洲岛一级渔港的改扩建项目,用海期限从其主体,至2056年1月20日止,共31年。
二、该项目用海期限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计算,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自批复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莆田市湄洲岛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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