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府办《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11〕86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湄洲岛政府网站(www.mzd.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湄洲岛管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湄洲岛湄洲北大道1588号,电话:5095231,传真:5094572,邮编:351154,电子邮箱:mzdgwh@163.com)。
一、概述
今年,我区认真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通过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以及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并进行量化考核等一系列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要求,严格审查,逐条把关,切实消除泄密隐患,并在信息生成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信息发布到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截至今年底,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200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200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200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200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200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1年,全区主动公开的89条政府信息中,人事任免类信息10条,占11.2%;领导成员类信息12条,占13.5%;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类信息各23条,占25.8%;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占5.8%;发展规划类信息8条,占8.9%;农村政策类信息2条,占2.2%;工作分工、建设项目、计划生育、信息公开类信息各13条,占14.6%;社会保障、公益事业、城乡建设、其他信息类各16条,占17.9%。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形式和方法。
(1)建立“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政务门户网”。通过政务门户,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通过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同时提供信息公开在线申请、信息编制、内容索引等功能。
(2)对重要信息及时、主动进行公开。通过我区网站开设的“新闻中心”和“旅游资讯”等栏目主动发布我区的新闻素材稿、阶段性的业务数据,提高信息透明度。
(3)增设特色栏目“公众留言”和“便民服务”。依托政务网站,快速、全面地搜集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上有关政务、旅游、妈祖资源方面的报道和信息,利用短信平台和网络优势,做出快速反应,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过该栏目向岛民、媒体反馈。开设互动交流板块,与百姓面对面进行互动式沟通,为群众提供直抒胸意、建言献策的渠道,也为我们建立了解民情民意民生、倾听群众呼声的便捷通道。
(4)在各类办事办件场所适时进行公开。在管委会机关、湄洲镇和各行政村都建立了政府信息宣传专栏,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区历年(含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
2、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在公开时间上有所滞后。
3、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互动栏目的功能界面不够人性化,部分咨询回复不够具体和及时,人机互动功能薄弱等方面。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水平。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对疑难或复杂事项,坚持会审和报告制度,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2)必须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组织镇、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能力;统一业务信息系统,提高自动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3)必须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我们将对上级和本级批复类信息、形势发展等群众可能提出的敏感问题、以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出现的问题和我区工作实践中的疑点、难点,进行认真的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以充分的准备,应对各种新的情况。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积极推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三)附表(附表式)。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1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89 |
449 |
其中:1、政府网站 |
条 |
89 |
449 |
2、政府公报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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