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管委会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由湄洲岛管委会信息公开办公室汇总本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府网站(http://mzd.put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湄洲岛管委会办公室412室联系(地址:湄洲岛湄洲北大道1588号,电话:5060655,传真:5092031,邮编:351154,电子邮箱:meizhou_gov @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全年中心工作,围绕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我办共主动公开信息1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8%;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占20%;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2条,占13%;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条,占13%;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占1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占13%,其他类信息3条,占2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度,我办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网上舆情。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畅通,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进一步完善保密和审查机制,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落实政策解读发布有关要求,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20年度,湄洲岛管委会办公室围绕“三无”船舶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问题,对2份主动公开文件进行精准解读,保障人民群众对政策实施、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情况
2020年,湄洲岛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成立湄洲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立1个办公室和 19个领域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由管委会公开办(管委办)负责,主要负责湄洲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日常工作推进,明确各单位职责,要求各单位按节点完成领域目录编制。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工作重心,督促各单位加大公开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梳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栏目的内容,对内容与栏目标题不吻合、目录内容表述不规范、不明确等问题进行了调整,同时以“问题”为契机,加深我区各单位间“两化”工作的业务交流。
(五)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一年来,湄洲岛管委会办公室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围绕“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疫情防控、打好“三大攻坚战”、民生改善相关政策、文件等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同时,积极配合区人社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生态资源局、旅游文体局等部门做好就业、教育、卫生、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发相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0年,湄洲岛管委会办公室依托依托“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信息公开,建设公开、透明、高效的信息公开主渠道。二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电子屏等新载体、新平台,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监督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体系,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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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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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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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 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 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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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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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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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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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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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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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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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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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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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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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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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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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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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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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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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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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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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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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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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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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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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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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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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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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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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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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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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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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信息发布及时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接下来,我们将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重要法规、标准、政策给予解读,更好回应公众关切,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提升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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