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管委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由湄洲岛管委会信息公开办公室汇总区本级及所辖湄洲镇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府网站(http://mzd.put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湄洲岛管委会办公室412室联系(地址:湄洲岛湄洲北大道1588号,电话:5060655,传真:5092031,邮编:351154,电子邮箱:meizhou_gov @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湄洲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公开工作,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为保护好、建设好、发展好湄洲岛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区着力抓好政策信息公开发布,共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其中区本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管委会办公室主动公开信息21条,所辖湄洲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信息11条,通过市“两馆”公开政府信息99条。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8篇,其中文字解读7篇,图片解读7篇。并设置专栏公开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等信息50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寄送、归档等工作环节,加强与申请人的有效沟通,坚持合法、便民的原则,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梳理提供,对不予公开和无法提供的依法做好答复说明,尽力提供获取信息的渠道,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2022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6件,受理的申请件均认真贯彻三个“必须”要求,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及时修订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信息报送及审核制度,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办文程序,在公文起草、领导签发阶段就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发布渠道、是否政策解读等内容,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有效解决政府文件公开不到位问题。2022年,我单位公开工作未发生失泄密事件,有力地维护了政府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致力于打造更加及时、更加权威的政府信息公开阵地,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格式,突出查阅的便捷性、信息的完整性、发布的实效性,力求使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精准、高效、无误。2022年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府网站点击量80多万次。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并设置莆田政务便民服务站24小时自助服务区和自助上网区,集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解读、政策咨询、事项办理等功能于一体,方便群众查阅。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用好全区政务新媒体协同宣传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已有发布渠道与新媒体平台的协同,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2022年我区政务新媒体重点围绕妈祖文化、旅游、生态、疫情防控等重点内容,发布信息20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区以《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文件为保障依据,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初步形成了公开、发布、解读、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制度体系。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区直各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评优考核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权重不低于4%),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通过问卷调查、网上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活动,公众评议满意度达99.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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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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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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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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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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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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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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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62.797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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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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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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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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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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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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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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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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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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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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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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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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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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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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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以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与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政策主动解读不够,解读形式单一。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工作流程尚不完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2023年,我区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对标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坚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借鉴学习先进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积极对接兄弟县区,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并围绕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等进行专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高质量做好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等重要政策文件,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统筹利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三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逐步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利用好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22〕10号)要求,稳步有序地推进政务公开各项日常工作。
市场主体的信息方面:依托福建省网上审批系统,及时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事项,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依法配合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减税降费方面: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平台、依托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税企联络微信群,办税服务厅电视屏、LED电子屏等途径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准确了解掌握税费政策条件、流程,为企业、个人提供“线上咨询+线上帮扶”的个性化服务,解决各类涉税疑难问题
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方面:结合湄洲岛发展需求,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积极谋划项目申报2022年地方政府专债资金,推动扩大有效投资。科学策划全区招商项目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
财政资金方面: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分别于2022年1月、9月份完成2022年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对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科技、社保、各项补助等资金进行公开公示,累计公开160份资金指标下达文件,有效提高专项资金公开透明度。
涉农方面:已发放全年耕地力保护补贴11万元,发放率100%;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全年三批次共发出资金3万元,发放率100%。2022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区、镇、村三级均已公示到位。
稳就业保就业方面:公开《关于拟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的公示》、《关于拟发放2022年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的公示》、《关于拟发放2021年第五批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的公示》、《关于拟发放2022年第二批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的公示》等文件,加强与财政、税务等责任部门的交流联系,扎实推动信息共享工作,让企业少跑路。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面:2022年度新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栏目,助力群众了解教育领域、卫生健康领域、供电领域、供水领域等信息。
疫情防控方面:在网站首页设置“疫情防控 福建在行动”栏目链接,可直接点击查看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并及时公开湄洲岛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秋冬疫情应急预案、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及核酸检测机构等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息。
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方面:根据已印发的有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继续更新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2年在原有19个试点领域的基础上,新增旅游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取处理费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取处理费。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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