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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挂钩联系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5 16:07      点击次数:{{ pvCount }}   字号: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莆道安〔2017〕17

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

挂钩联系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道安办:

根据3月27日全市道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暨2017年道安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为扎实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三年提升工程”的深入开展,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道安年度目标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经研究,决定建立领导挂钩联系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钩联系分工

市道安办主任张伯松挂钩联系荔城区;

市道安办常务副主任蔡国萍挂钩联系城厢区;

市道安办副主任李洪忠挂钩联系秀屿区、北岸;

市道安办副主任陈金表挂钩联系涵江区、湄洲岛;

市道安办副主任张国霖挂钩联系仙游县;

县(区、管委会)道安办领导要挂钩事故多发乡镇。

二、挂钩联系内容

(一)及时掌握动态。要认真开展联系工作,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准确掌握所联系地区的工作动态、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增强联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加强指导协调按照省、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要求,经常深入指导,了解工作进展,提出具体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积极帮助联系地区短板、理思路、抓落实,推进联系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三)积极开拓创新。要引导联系地区认真研判事故规律特点,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科技应用,健全制度保障,创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效能,全面提升道路交通治理水平。

三、包片联系要求

(一)要强化调研督导。挂钩领导每月至少一次深入联系地区,调研座谈了解情况,督导相关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工作落实。

(二)要强化日常联络。挂钩领导联系地区道安办要加强日常联络,每旬至少进行一次书面或电话联系,沟通了解情况,加强工作交流,推动工作落实

(三)要强化工作落实。挂钩领导要支持联系地区道安工作,落实挂钩联系责任和相关工作要求,协调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正形成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05

抄送:省道安办,本办领导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201740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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