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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村劝导站建设和劝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1 16:25      点击次数:{{ pvCount }}   字号: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莆道安〔2017〕25

关于推进农村劝导站建设和劝导员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道安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推进会(以下简称重庆现场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根据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中整治“三年提升工程”2017年工作措施的通知》(闽道安领导小组{2017}5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劝导站建设、加强劝导员培训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规划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位置。各地要根据本辖区村镇分布和路网结构特点,按照进入国省县道的乡镇村口、通行客车道路的乡镇村口、乡镇赶集地出入口、多条乡村道路交汇路口必设劝导站的“四必设”要求,在机动车通行较为集中的村口、关键路口路段设置村口交通劝导站或重要关口劝导站。只有单一出村口的行政村,可将劝导站设置在出村口;行政村出村口较多的,可将劝导站集中设置在主要出村口,或者设置在出村机动车集中经过的路口或路段。在多个行政村机动车进出的必经路口,可由乡镇整合多个行政村力量集中设置重要关口劝导站,对各村过往机动车进行集中检查劝导。

二、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基本设施。每个劝导站至少要设置一块蓝底白字的交通劝导站标牌、一根拦车的横杆、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视频监控等。未设置固定岗亭的村居,抓紧安装交通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在出村口悬挂电子交通劝导站标牌,并与公安交警的信息化中心联网。在村部或劝导站内安装电脑,以便查看路口的监控视频,对进、出路口的村民进行适时监管,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出村的村民及时进行劝导。在劝导站外显眼位置设置曝光台和宣传栏,将电子监控视频截图张贴在曝光台上,通过持续曝光倒逼村民互相提醒、劝导,提升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提高电摩驾乘人员头盔率、上牌率、持证率,
  三、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基本装备。各地可根据辖区农村地区实际,设定农村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和交通电子监控劝导站,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农村劝导员,实施分类指导。农村劝导站要为劝导员配备基本的工作装备,每名劝导员至少要配备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随身工作包内要放置农村劝导员工作职责手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汇编手册、辖区交通管理部门和管片民警的联系方式、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资料等。有条件的劝导站可配备喊话器、手提式爱歌户外多媒体广场音响(播放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广播)等。

四、明确农村交通劝导员基本职责。劝导员主要承担劝导、纠违、宣传三大基本职责,履行看、查、劝、宣、纠、报、封等七项职责,劝导站内要悬挂劝导站工作制度、劝导员工作职责、劝导员监督台、执勤安排表和劝导工作台账等,对村民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超员、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进行劝导,不让其带着交通违法出村口。
  五、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教育培训。各县(区)道安办要负责组织本辖区交通安全劝导员培训工作,可由各乡镇道安办分头具体承办,年内将所有交通安全劝导员培训一遍。县区道安办和公安交警大队要围绕劝导员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技能,结合本地农村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加强督导推动和培训指导,可将市交警支队编印的《莆田市农村交通安全广播宣传手册》作为培训教材,培养师资力量,通过远程视频宣讲、巡回示范宣讲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对农村劝导员队伍的培训。
  在农村建设交通安全劝导站、培养交通安全劝导员,是强化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共治的重要途径,也是贯彻落实重庆现场会精神、学习推广重庆经验的关键措施,各地要借鉴“泉港经验”,建设完善示范劝导站,落实经费保障,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专职化、交通劝导工作常态化。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确保完成年内劝导站覆盖85%以上行政村的目标。要县区道安办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对劝导站、劝导员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逐个建立文字、图像台账。市道安办要每月汇总进展、实地检查,并于每月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市道安办,市道安办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联系人徐金荣:13375055133,黄金顺:13607522293。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1

抄送:省道安办、本办领导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201742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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