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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8 16:33   来源: 本网    点击次数:{{ pvCount }}   字号: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莆道安〔2017〕32

 

 

关于预防校车和接送

学生车辆交通事故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道安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公安部“5.18”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视频会议精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压实校车主体管理责任,全力防范涉及学生群体的交通事故发生,全面营造校园周边良好的交通环境,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部门联动,强化监管。

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把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预防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学校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由安监部门牵头公安、教育、交通运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从现在起每月对辖区校车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检查,查校车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查动态监控责任是否履行、查车辆安全状况是否达标、查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是否清零,督促校车所属单位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动态监控制度。检查完成后,留存《监督检查记录》等图文资料,由被查学校、校车所属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针对发现的问题,以《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通知书》进行书面通报。

二、深入摸排,全面排查。

建立健全摸底排查机制,推动安全隐患整治,公安交警部门要联合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摸底排查工作进行查缺补漏,摸清辖区全部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底数,以及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所属运输企业、家政公司的基础情况,逐一核查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全面排查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屡发未受处理、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驾驶人,在交警大队、学校(幼儿园)建立专门的台账、档案。组织各学校与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状》,留存《校车交通安全责任状》复印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私立幼儿园及其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情况进行排查建档,重点组织对专用校车逐一开展落地追查,逐一清查车辆所有人、日常使用运营、驾驶人、联系方式、安全管理等具体情况,逐一建立管理台账、档案。特别要逐一清查车辆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驾驶人取得校车驾驶资质等情况,对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未取得校车驾驶资质的校车驾驶人,一律向校车所属单位、车主、学校下达《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抄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督促办理校车标牌申领、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等手续,取得相应资质前,严禁提供校车服务。县区道安办要督促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道路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行细致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平交路口、弯道、坡道等重点路段,提示警示标志、车辆减速设施、信号灯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三、加强管控,严查严处。

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节假日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查整治面包车接送学生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拚改装摩托车、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期加大对中学生驾驶电动车的路面突查。在学生上放学期间,要依托护学岗,在校园门口周边地区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坚决遏制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交通违法的发生。对专用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从严处理,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农村学校与公路交汇口,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上放学期间组织交通劝导员集中劝导,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面包车、校车、电动车超员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出村上路。乡镇道安办要组织农村派出所对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校车和驾驶人开展全面检查,对使用报废、拼装、未检验车辆接送学生,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以及超员接送学生的,要从严查处,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叠加处罚”。要在学生集中回家、返校的时间、路线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强路面执法检查。

四、深化宣传、强化共治

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辖区幼儿园、中小学校讲授交通安全课,发放提示短信、发送校讯通短信等形式,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学生家长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将严重交通违法犯罪和典型事故案例推送给重点车辆驾驶人,加强点对点提示和曝光。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要深入属地各校车、公交、客运企业,召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营运驾驶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通报山东威海“5.9”事故等典型案例,宣传酒驾、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借力高清视频,把校园周边接送学生上放学车辆不戴头盔、超员、无牌无证进行视频截图,由学生指认家长,小手拉大手,点对点、面对面进行劝导、宣教和安全提示,遏制校园周边交通违法,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各地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整治情况请于6月26日下班前报市道安办宣传教育组,联系人:黄金顺,联系电话:13607522295。邮箱:ptsnxd@163.com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6

 

 

 

 

 

 

 

 

 

 

 

 

 

 

 

 

 

 

 

 

 

 

 

 

 

 

 

抄送:省道安办,市道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道安办主任、副

主任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20175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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