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莆道安办〔2017〕37号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
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道安办: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道安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并有效提升各职能部门源头安全监管水平,我办定于2017年6月19日-23日对各县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整治工作情况和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隐患治理项目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督查内容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和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
(二)检查交通、公安联合治超及联勤联动运作情况。
(三)检查开展“交通安全示范村居”创建情况,抽查农村示范劝导站和电子劝导站运营情况。
(四)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隐患治理项目完成情况。
(五)农村派出所履行交通管理职责相关情况。
(六)驾驶员培训、考试等行业部门安全管理情况,《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七)机动车安检机构行业安全监管及车辆源头把关情况。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人员组成
第一督查组组长:徐金荣(道路工程组组长)
组员:黄金顺林建兴
负责督查秀屿、涵江、北岸、湄洲岛
联络人:黄金顺,电话:13607522295
第二督查组组长:李雪兵(事故预防组组长)
组员:林朝阳林少甫
负责督查荔城、仙游、城厢
联络人:林朝阳,电话:13328831898
四、有关要求及事项
(一)各县区(管委会)道安办要围绕年度道安工作目标考评要求,及时收集和梳理材料,对综合保障措施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方面与省道安办下达的目标任务有差距的,应补齐短板,迎头赶上;本次督查将作为本年度目标考核依据之一。
(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现场反馈至各县区道安办;所有任务结束后将形成统一的督查报告。
(三)各县区道安办要负责对辖区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隐患治理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对治理进度迟滞的隐患治理点要安排专人紧盯,推进治理进度。
(四)省道安办将于7月初对我市上半年的道安综合整治工作和隐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抄送:李建辉市长,傅冬阳常务副市长、李伙金、郑瑞锦副市长,
本办领导。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2017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