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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二季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7-12 16:45      点击次数:{{ pvCount }}   字号: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莆道安〔2017〕42

关于2017年第二季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道安办:

6月19日至23日,市道安办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6月30日,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99起,造成1315人受伤,97人死亡,财产损失73954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4.27%、死亡人数下降13.39%、受伤人数下降5.33%,财产损失下降21.21%。全市发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7起,其中城厢2起,仙游2起,涵江、秀屿、北岸各1起。

(一)少数乡镇亡人事故集中、多发。仙游县鲤南街道(8人)、榜头镇(4人)、鲤城街道(3人)、度尾镇(3人)、枫亭镇(4人);荔城区黄石镇(5人)、拱辰街道(3人);城厢区华亭镇(8人);秀屿区笏石镇(9人)。以上9个乡镇共死亡47人,占全市交通亡人数的48.45%。

(二)农村事故多发、城区事故上升。农村道路事故造成76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78.35%;城区道路事故死亡19人,同比下降38.7%。

(三)摩托车事故高发、货运车辆事故多发。截至6月30日全市涉及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的事故461起,死亡63人(有头盔的仅34人),占总数的64.9%;仙游县超标电动车60起死亡6人。涉及货车事故死亡29人,占总数的29.9%。

(四)引发死亡事故交通违法集中。电动车、摩托车无证驾驶、抢道争行、未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截至6月30日全市因未戴安全头盔造成死亡23人,无证驾驶引发事故造成47人死亡,未按规定让行引发事故造成14人死亡,酒后驾驶引发事故造成16人死亡。

二、道安重点工作进度情况

(一)道路交通隐患整治情况:截止6月25日全市已投入道路隐患整治资金520余万元,83处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已完成隐患整治77处(整治率92.8%)。其中仙游、北岸、湄洲岛道路隐患整治任务已全面完成,目前尚未完成整治任务的荔城2处、城厢1处、涵江2处、市住建局1处。特别是仙游县政府自我加压,下发《仙游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仙政办〔2017〕21号),将自行排查的93处农村交叉口隐患整治责任分解落实到乡镇政府,由县政府办负责督导,从道路设施优化来助力事故预防的做法值得肯定。

(二)基层道安工作开展情况:湄洲岛管委会11个村居已全面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初步建成电子劝导站。北岸道安办每个月组织村居开展不少于2次的集中劝导活动,将村口劝导图片上传到道安微信群中,做到有图有真相。涵江区道安办对辖区14个乡镇的第一季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道安考评考核,以此推动国欢镇码头村、江口、赤港等地“交通电子监控劝导站”建设工作。秀屿区道安办深入辖区老协会、学校等场所,进行预防事故重点宣传,笏石镇道安办在7个村设立42面电摩交通警示标和村居莆仙戏演出前放映交通事故案例幻灯片,增强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北岸、秀屿区道安办不定期抽查通报“村村通”广播开播情况,仙游县道安办借力市广电网络公司推动乡镇村居搭建“村村通”广播,仙游县发动农村派出所上路管控查纠交通违法,将上路管控情况实时发到仙游公安交警微信群中列晒,菜溪乡道安办在集镇分发头盔和宣传单;北岸道安办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上好交通安全课,夯实道安基层基础,推动辖区乡镇农村劝导工作常态化。城厢区华亭镇政府在西湖村、后枫村的晚会社戏现场分发头盔和交通事故警示宣传单,拓宽道安宣传面。

三、存在问题

(一)基层道安基础趋于弱化。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县区道安办仍存在公安交警单打独斗现象,表现在隐患整治进度跟进迟缓、每月2次道安集中劝导工作督查不力、电子劝导站布建推进缓慢、高速公路桥下隐患排查治理督导乏力、深入辖区乡镇指导道安工作力量不强,对照省政府道安考评目标的“交通安全体系建设”等工作仅仅体现出公安交警一家的内业材料,未能有效落实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作方案要求的县区5人乡镇3人的道安办人员配备标准,不同程度存在挂名现象,道安基层基础工作层层衰减,未能有效发挥道安办督查、指导、协调作用。

(二)农村劝导工作流于表象。根据各地上报的最新数据,截至二季度,全市农村共建成673个农村劝导站,完成率为72.06%,其中仙游74.82%、荔城81.12%、北岸81.58%、湄洲岛100%。仙游县鲤南镇按省道安办标准新建霞苑村、东山村交通劝导站,但是从实际督导和掌握的情况看,交通安全劝导工作仍浮于表面,除北岸道安办全力推动乡镇村居劝导站每月不少于2次集中劝导外,大多数农村劝导站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未按照省道安办的《指导意见》抓好落实,劝导员在岗履职、业务素质、工作规范、劝导效果等方面与省道安办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电子交通劝导站的发展不平衡,视频监控劝导的新举措,未引起乡镇政府高度重视。秀屿区东庄镇锦山村、荔城区拱辰街道畅林村、涵江区国欢镇码头村等作为试点电子劝导站的县区要以点带面,辐射全境,要借助视频截图和村居微信群曝光、路面查纠与劝导并重来弥补农村劝导员因经费保障不稳定而使劝导工作表面化的短板。

)农村道路交通管控不强。目前农村“村村通”大喇叭推广仅限于秀屿区、北岸管委会和仙游县部分乡镇村居,市道安办下发的“交通事故案例挂图”,有的村居张贴的较为随意,没有认真在村部宣传栏或学校宣传栏张贴,交通安全进村入户宣传仍有空间。道安牵头督促农村派出所上路查纠电摩不戴头盔、超员和无牌无证的联勤联动需加强

)道安联勤执法未能彰显。检查过程中发现,因占道经营造成交通混乱,行人随意横穿马路和电摩超员逆行等交通事故隐患未得到有力整肃。如荔城区新度镇202省道步云村路段流动摊点占道经营、324国道城厢区华林工业园区路段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涵江区潭头市场路段挤占道路摆摊和石庭动车站、备战桥、石狮村等路口的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虽经整治有所收敛,但反弹力度不小,道安办要牵头交通运管部门定期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执法效果

)高速路桥下隐患未能综治。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涵江区江口镇港后村境内的莆炎高速公路港后互通桥B匝道桥,桥下被村民占用堆沙并违章搭建建筑物;位于荔城区黄石镇东源村及徐厝村境内的莆炎高速公路黄石高架桥被村民长期占用违章搭建建筑物从事石材加工、贩卖沙石及放置龙舟;位于城厢区华亭镇山牌村境内的莆永高速公路(莆秀段)莆田西互通桥被莆田市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桥梁周边50米范围内进行桩基施工;位于仙游县榜头镇泉山村境内的莆永高速公路仙溪大桥桥下长期占用违章搭建厂房生产红木家具,堆放红木,莆永高速公路仙溪大桥第4/5跨桥下因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建仙游县木兰大道鲤南示范段市政工程下穿仙溪大桥第4/5跨桥下,桥墩未设置安全防撞设施,桥下路堤填筑高度高达3米多易造成高速公路桥梁墩柱横向变形移位。涵江区政府、荔城区政府、城厢区政府和仙游县政府要督促属地乡镇清理,确保高速公路桥梁安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道安形势分析研判。各地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努力增强工作合力,强化责任落实并抓好源头。公安机关的事故处理部门要对每一起亡人交通事故从交通违法、道路隐患、安全设施、交通参与者住所地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电摩头盔率等方面建立台账,加以分析,严加整治,减少诱发事故的重点交通违法,提高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上牌率、持证率、头盔率。

(二)夯实农村道安工作基础。严管重处是最好的交通宣传,交通安全宣传需要点滴漫灌,久久为功,农村社区的道安工作需要道安各成员单位日常宣贯和联合执法,加以巩固。县区道安办要争取乡镇政府支持,按照农村道路交通特点,结合乡镇网格化布点,推动村居安装高清电子视频,建设电子劝导站,使之与治安网格化视频联网,共享共通,完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和“村村通”广播架设,构建严密的点、线、面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网络和道安宣传网充分利用农村村居宣传栏、学校宣传栏和示范劝导站等场所,张贴交通事故案例宣传挂图,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全面提升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意识。

(三)限期完成道路隐患整治。距省政府下达的7月底前完成2017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道路隐患整治任务,只剩不到20天的时间,各地要对已整治项目,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开展验收,重点检查整治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工程质量是否过关、安全隐患是否消除、验收不合格的,要督促责任部门立即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要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对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要采取约谈、督办、责任倒查等方式督促做好任务落实,加派人员设备,推动限期整治到位。高速公路桥下隐患所在县区政府,要牵头督办,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高速公路桥梁安全。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12

抄送:李建辉市长,傅冬阳常务副市长、李伙金、郑瑞锦、胡国防副市长,本办领导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20177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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