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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控制目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1 18:53      点击次数:{{ pvCount }}   字号: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文件
莆道安领导小组〔2018〕3号
关于下达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控制目标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为进一步深化道安整治工作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根据《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莆政办〔2016〕20号)要求,按照省道安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控制目标的通知》(闽道安领导小组〔2018〕3号)下达控制目标任务,现将2018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控制目标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道安控制目标
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趋好,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2017年及前三年平均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工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省道安办给我市下达不超过1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下拨年度道安工作经费和交通安全宣教基地建设经费,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凝心聚力为“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和“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的顺利召开提供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制定道安责任清单及权力清单,落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三)深化措施。对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部署,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职责分工,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科学施策。加强农村道路“五小车辆”摸排整治,补齐农村交通安全宣教基地建设和交通安全示范村居建设短板,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系统采集录入,确保各项道安任务、指标完成。采取针对性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指标完成,为顺利实现“三年提升工程”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四)强化考核。将道安“三年提升工程”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年终考评,对未完成工作目标、道路安全形势严峻、工作措施不力的地区、部门,要按照《莆田市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督导的实施意见》(莆综治办〔2017〕32号)要求,进行通报、约谈、督办、一票否决,对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引发较大交通事故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18日

抄送:市安办,各县(区、管委会)道安办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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