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作用,全面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莆人社文〔2016〕432号)、《转发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莆人社文〔2017〕9号)文件精神,我局依据2023年开展的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欠薪纠纷投诉等情况对我区公司企业开展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进行公布。
附件:2023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A级暨守信单位名单)
湄洲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