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51号)、《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集聚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莆委人才〔2020〕10号)和《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莆人社文〔2018〕76号)等文件精神,林建春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符合三年补助周期,拟补贴资金1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月17日。如有异议可致电0594-5952989反映。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