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镇、东埔镇、忠门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山亭镇、东埔镇、忠门镇财政所: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5〕89号)文件精神,经组织各镇统计、审核及申报,现下达2025年市、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共计4.5万元(其中市级补助2.25万元、区级配套2.25万元,资金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报支),具体分配山亭镇2.2万元、忠门镇1.5 万元、东埔镇0.8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镇要按照《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1〕106号)文件要求,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到脱贫对象。要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产业发展奖补)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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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区城乡融合发展局(代章) 度假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
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产业发展奖补)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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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产业发展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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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湄洲城乡融合发展局 |
补助区域 |
山亭镇、东埔镇、 忠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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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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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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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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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目 标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好“四个不摘”责任,增强脱贫对象造血功能,促进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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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区域 |
区域 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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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扶持脱贫对象产业发展 |
反映奖补产业发展的脱贫对象数量 |
山亭镇 |
22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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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门镇 |
15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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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埔镇 |
8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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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成本指标 |
支持脱贫户发展产业生产 |
有发展产业的脱贫户每户补助资金 |
每户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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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反映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使用规范性 |
山亭镇、忠门镇、东埔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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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建档立卡脱贫户满意度 |
奖补脱贫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
奖补脱贫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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