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11月14日 11:30:00 来源:建设交通局 浏览量:{{ pvCount }}
由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省传统村落莆田市湄洲镇下山村保护发展规划》(2023-2035年)已通过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按照《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该保护发展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14日止。在公示期间,如若有意见可向湄洲岛建设交通局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一、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分为近期、远期两个阶段,规划期末为2035年。近期:2023年-2025年;中远期:2026年-2035年。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分为三个层次:传统村落规划范围、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1)下山村传统村落的规划范围为下山村村域,具体范围为:北头、南头、宫兜、东至四个自然村,辖区总面积约120.58公顷。
(2)核心保护范围:本次规划的核心保护范围主要为文物、传统风貌建筑分布集中的片区,共划定两处核心保护区,分别是以麟山宫为中心的核心保护区一,面积为0.96公顷;以下山村委会北侧北头自然村连片古民居为核心保护区二,面积为2.69公顷;合计3.65公顷。
(3)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下山村整体的景观环境,在核心保护范围之外划定建设控制地带。本次规划控制地带面积为7.55公顷。
三、保护规划目标
根据传统村落的价值特色、社会经济和保护内容等状况,制定下山村保护规划目标:
1、合理划定保护区划,积极探索有利于保护的管理要求和管理办法。以保护为主,进行小规模改造,保留代表历史风貌的一切历史遗迹遗存。
2、对历史建筑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抢险修缮整治,进行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对核心保护范围外分散的、未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较为完整的传统民居及历史环境要素均予以保护。
3、既要保护有形的、实体性的物质文化遗产,又要继承和发扬无形的优秀文化传统,使有形的遗存和无形的遗产相互依存、相互烘托,共同反映村庄的历史文化积淀,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4、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历史真实性及其环境风貌的整体性。对己不存在且无资料考据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
5、保护规划要突出保护重点。对文物古迹、环境以及具有传统风貌的街区应予以重点保护。对极具特色的街巷空间应予以恢复。保持古村落以居住为主的基本特征,同时兼容生态旅游、商业开发和文化交流功能。
四、保护内容
保护内容可划分为自然环境要素、人工环境要素(物质文化遗产)、人文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
(1)自然环境要素:下山村落三面环海、南靠鹅尾山。“靠山面海,山海辉映”是对下山传统村落自然格局的真实写照。村落周围的沙滩、岩洞、礁石、林地以及珍贵的动植物不仅为下山村营造了良好的自然环境,也对村落的选址、村落格局及特色形成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规划应对下山村内部及其外围有特征的地形、地貌、山体、水系、沙滩、岩洞、古树、礁石等自然环境要素进行保护,同时也要对村落内珍贵动植物进行保护。
(2)人工环境要素:人工环境是指由于人类活动而形成的环境要素,它包括由人工形成的物质能量和精神产品以及社会环境。村落内需要保护的人工环境要素主要有:传统民居、以及古树、古井等。
(3)人文环境要素:人文环境是在人们生活风貌的环境体现。它包括由人工形成的精神能量。村落内的人文环境要素有:妈祖信俗、“妈祖祭典(妈祖诞辰日)”“海祭大典(妈祖升天日)”、妈祖传说、祈年典礼、妈祖元宵、妈祖巡游以及湄洲岛特有的戏曲文化,如莆仙戏、木偶戏,十音八乐、舞龙鲤、蛇灯舞等。
下山村保护内容一览表
分类 |
保护项目 |
保护内容 |
人工环境和物质形态要素 |
村落格局 |
依山傍海,山海辉映”的聚落空间形态和整体空间格局 |
自然风貌 |
莆田著名的鹅尾神石公园坐落在村庄东南部,岸石岛礁与周边海域共同组成的村庄自然格局 |
|
文物保护单位(2处) |
麟山宫(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三眼井(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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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传统风貌建筑(11处) |
下山村北头26号、下山村北头49号、下山村北头70号、下)山村北头69号、下山村宫兜23号、下山村宫兜22号、下山村宫兜18、20号、下山村宫兜68号、下山村宫兜76号、下山村宫兜89号、下山村宫兜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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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环境要素(1处) |
东至古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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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历史环境要素(11处) |
北头池、南头池、秋九池、阿妹池、东至新池、刺桐树1株、苦楝树1株、香樟树群(4株)、榕树4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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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 |
节庆习俗 |
妈祖信俗:元宵节祭典(正月初八至二十九);妈祖诞辰(农环境历三月廿三前后3-5日);妈祖升天祭典(农历九月初九)等 |
民间市场和生产商业习俗 |
妈祖平安面、什锦炒海蛎饼、渔家煮头水紫菜、湄洲鱼饭等特产小吃;渔业 |
|
思想文化 |
妈祖文化 |
五、主要保护要求与整治措施
1.核心保护范围的保护与整治措施
(1)核心保护范围内采取整体对待、严格保护的措施。保护传统街巷空间与格局,区内的建筑和环境以保护和维修为主。
(2)该区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3)该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
(4)该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的修缮,采取修旧如旧的原则,对破损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损坏的门窗、构建按传统材料、传统样式、传统工艺进行修缮。
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持和修缮外观风貌特征,特别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或装饰物,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以改善居住、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对与历史建筑风貌相冲突的建筑物,应通过采取整治、改造,包括降层、平改坡、外装饰面的改变等措施,使其符合历史风貌要求。整体建筑高度保持在两层以内,并保留当地民居装饰符号。
(5)该区内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对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迁移历史建筑等活动进行审查时,按相关规定办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征求公众意见。
(6)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层数不应超过2层,建筑檐口高度原则上不得高于7米,脊高9米。建造活动应尊重原有地形,不得进行大规模土方工程。屋顶材料应为红瓦,采用坡屋顶。建筑应使用传统的技艺与传统的材料。
(7)严格保护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传统街巷的走向与尺度,严禁侵占街巷空间进行建设。传统街巷的路面铺装应采用青石板及碎石等材质,取代现状水泥及大理石瓷砖等与传统氛围不相符合的材质。整治传统街巷的步行环境,禁止汽车通行。
2.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与整治措施
(1)建设控制地带内采取重点保护、严格控制的措施。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保护与整治措施依据核心保护范围的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措施。
(2)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现存废墟、质量较差、风貌较差的建筑所在区域允许适当进行改、扩、新建活动,但新建建筑应严格按照本规划控制要求,与传统建筑风格相协调,同时不得破坏传统街巷格局、空间尺度及文化景致等;对现有的不协调建筑应进行改造或拆除,使其与核心保护范围的环境相协调。
(3)紧邻核心保护范围的区域内,建筑层数应不超过2层,建筑檐口高度原则上不得高于7米,脊高9米。远离核心保护范围的区域内,局部地段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檐口高度不超过9.5m,正脊高度不超过12.5m。
(4)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上进行改建、加建等活动前,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将拟建部分的高度、体量、色彩、使用性质等信息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保护与活化利用
1、总体策略
下山村为保护开发特色型村庄,围绕“一地三岛”战略目标,融入湄洲岛“三大片区”的空间格局,依托下山村鹅尾山旅游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充分发挥利用渔村文化、妈祖文化、海岛石厝文化的人文脉络根基,对位湄洲岛风景名胜区发展,通过湄洲岛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滨海文化旅游休闲产业,补充湄洲岛旅游景点内容,打造成以渔村文化、海岛石厝、妈祖文化为特色、滨海休闲为亮点、旅游服务设施为基础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滨海文化旅游休闲村。
2、景观结构
“一带、一心、一轴、五片区”
一带:结合联通全岛的环岛路,打造全岛联通带。
一心:围绕麟山宫与麟山宫前广场,打造村庄景观核心。
一轴:以鹅山路为轴线,形成一条南北走向的滨海发展轴。
五片区:围绕主要居民点范围形成的传统村落体验区;围绕东侧自然旱地风光及滨海风光形成的海滨田园风光区;围绕现状休闲广场及休闲海滩打造服务居民与游客的沙滩休闲娱乐区;围绕西侧商业用地打造对外服务发展区;围绕南部鹅尾神石园,发挥优势,打造鹅尾神石园景区。
3、旅游发展
(1)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加快下山村保护宣传活动,完善旅游资源点,依托下山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及下山村山田园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面向都市家庭的周末、假日休闲生态旅游。
(2)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在村委会东侧(游客集散中心)设置停车场,满足游客的停车需求;近期结合下山村闲置民居改造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用于下山村传统文化展示,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远期结合海岸线和村内部分民居改造,设置餐饮服务、住宿接待服务、旅游购物等设施。
(3)旅游线路开辟,下山旅游线路的开辟不应局限于下山村范围,应积极融入与周边景区、景点形成较为完整、有特色的旅游线路。
附注:
1.附件图纸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
2.利益相关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gjk5094575@163.com,反馈意见的邮件名请注明“湄洲镇下山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字样。
(2)邮寄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湄洲大道1588号建设交通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14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湄洲镇下山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图纸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交通局
2024年11月14日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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