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10月12日 16:51:00 浏览量:{{ pv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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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意见》(闽扶办函〔2020〕1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办牵头编制了《湄洲岛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标准目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扶贫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增强公开时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解读回应,扩大群众参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脱贫攻坚。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扶贫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

——坚持突出重点。围绕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项目资金安排、作风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坚持分级分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分级分类推进扶贫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高效便民。突出问题导向,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以便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为导向,注重社会和群众关切,做到及时公开,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可靠,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透明度,提升社会和群众参与度,促进脱贫攻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适用范围

(一)适用领域。适用全区开展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二)公开主体。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主体包括区及以下履行脱贫攻坚职责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脱贫攻坚事务的组织或公共企事业单位。

四、公开事项及标准目录

(一)公开事项。扶贫领域公开一级事项分为五大类,包括政策文件、扶贫对象、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和监督管理,二级事项包括行政法规、规章等13项。所指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包括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资金和项目等。

(二)标准目录。《标准目录》规定了各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其中,公开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政策文件等;公开时限原则上为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区级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乡村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开对象原则上应为全社会;公开方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层级包括区和乡(村),指的是对应的公开主体层级,分别负责本级须公开的政务信息,如到村事项只须在村级进行公示公开,不须在区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湄洲镇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扶贫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坚持把扶贫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努力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切实履行对扶贫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监管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做好日常监测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问题整改。同时,要加强同其他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发挥好指导、监督、评估作用,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将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二)增强公开实效。突出做好乡、村两级的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要把扶贫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扶贫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统筹运用新闻媒体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以及舆论引导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进行解读。

(三)加强宣传解读。突出做好镇、村两级的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层级要下沉到村、到户。发挥好公告公示事前监督作用,提高公告公示效果。在乡村设立脱贫攻坚公告公示专栏,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脱贫攻坚政策、扶贫资金项目等解读与宣传力度。同时要确保公示质量,公示内容要醒目,全方位、多角度、形象化、通俗化地解,确保群众对公告公示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四)做好回应反馈。做好来信来访、扶贫相关舆情处置、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等有关工作,对涉及扶贫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解读回应,提升回应效果。对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单位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扶贫领域方面的意见要严肃对待,建立举报问题台账,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限时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对针对涉贫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良影响。

 

附件:湄洲岛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湄洲岛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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