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财指〔2021〕85号 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年07月13日 1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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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妈祖祖庙董事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0〕12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2万元,款列“2070204文物保护”科目。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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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