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10月10日 16:25:00 浏览量:{{ pv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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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莆人社办〔2019〕58号)要求,我局参照《莆田市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莆田市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湄洲岛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湄洲岛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就做好我区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属各单位应全面公开本地就业领域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对照《湄洲岛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湄洲岛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尽快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二、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的具体举措,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公开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事项、内容、依据、时限、渠道、载体、对象和方式时,要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宣传,探索群众参与模式,要结合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的新任务、新要求、新政策,及时对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调整完善。

三、局属各单位在落实上级部门相关通知要求,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反馈。

 

附件:《湄洲岛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湄洲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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