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湄洲岛社会救助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0年10月12日 1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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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局各股室: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医疗卫生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和公开水平,经研究,制定《湄洲岛义务教育、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医疗卫生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事项,应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二是推进执行公开。及时公布相关领域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要政策执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包括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和取得成效等。三是推进管理公开。公开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主要职能,明确监管事项名称、方式、结果等有关信息。四是推进服务公开。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统一规范服务指南,明确主体、依据、条件、流程、材料、收费、时限、咨询和监督渠道等信息。五是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义相关领域重要决策部署、政策规定、规划计划落实情况。
二、完善信息发布流程
加强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信息生成同时应明确公开属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应按程序做好审查,确保公开属性标注得当。审查后的主动公开信息按照工作要求和实际需要通过适当方式对外公开,确保人民群众获悉及时、查阅便捷。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保密检查,不得公开涉密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相关领域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全面监测舆情,加强研判处置,提升回应效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发布权威信息,表明态度观点,通报进展情况,说清政策举措,引导正确社会舆论。
四、积极扩大公众参与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政民互动。建立健全重要政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应提前发布决策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利用互联网构建公众参与新模式,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鼓励积极创新公众参与形式,不断扩大政民互动交流。
五、优化公开平台渠道
参照标准目录内容分类,在部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优化栏目设置,集中发布信息。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用好宣传栏、查阅点等实体平台,为人民群众获取和查阅信息提供切实便利。
附件:湄洲岛社会救助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