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题整治,加强村级劳务用工管理,我局制定了《湄洲岛关于加强村集体劳务用工管理的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村集体临时劳务用工协议(模板)
2.村级劳务用工申请表
3.村集体临时劳务用工备案表
湄洲岛农林水局
2025年5月12日
湄洲岛关于加强村集体劳务用工管理
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村级劳务用工管理,提高用工效率,保障用工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各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村范围内使用村集体资金或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的临时性、季节性劳务用工(一般是在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日常维护等工作中临时抽调的劳动用工)。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村“两委”负责统筹用工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
第四条 用工原则
1. 公开透明:用工信息、用工标准、资金使用全程公示。
2. 公平公正:优先保障本村低收入群体、困难家庭劳动力。
3. 按需用工: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用工数量及时间。
4. 责任到人:明确用工项目负责人及监督责任人。
第三章 用工程序
第五条 用工申请
1. 需用工的村集体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村级劳务用工申请表》,注明用工事由、人数、工时、费用预算等,提交村“两委”集体研究。
2. 用工预算超过5000元的,需报乡镇备案。
第六条 用工审批
村“两委”召开会议审议用工申请,通过后由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用工实施
1. 用工登记:用工人员需持身份证实名登记,签订《临时劳务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时、报酬标准及安全责任。
2. 过程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派员现场监督用工考勤及工作质量。
第八条 用工验收
项目完成后,由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合验收,填写《用工验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九条 用工档案
建立劳务用工台账,留存用工申请、审批表、考勤记录、验收单、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保存期不少于5年。
第十条 争议处理
用工过程中发生纠纷的,由村调解委员会协调解决;涉及违法违规的,移交上级部门处理。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劳务报酬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务工人员账户,严禁现金发放或代领。
第十二条 用工费用纳入村集体财务统一核算,每月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用工明细及资金使用情况。
第六章 监督问责
第十三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用工制度执行情况,接受村民质询。
第十四条 对虚报用工、套取资金、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按村规民约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2025年5月12日起施行。
附件1
村集体临时劳务用工协议(模板)
甲方(用工单位):
名称: 村民委员会
地址: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劳务提供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第一条 协议目的
因 (具体工作内容,如村集体建设、环境整治等)需要,甲方临时聘用乙方提供劳务,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工作内容与地点
1. 乙方工作内容: (如搬运、清洁、施工等)。
2. 工作地点: 。
第三条 工作期限
1. 协议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每日工作时间: 小时(不超过法定标准)。
3. 实际用工天数根据甲方需求安排,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条 劳务报酬
1. 报酬标准:人民币 元/日(或按工作量计酬)。
2. 支付方式:按月结算/工作结束后一次性支付(银行转账)。
3. 甲方不得克扣或拖欠乙方报酬,应在用工完成后3个月内报销。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责任:
1. 提供必要劳动工具及安全防护措施。
2. 对乙方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3. 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可选条款)。
乙方责任:
1. 遵守甲方工作安排及安全规范。
2.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协议解除
1.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协议。
2. 乙方无法胜任工作或严重违规,甲方可提前解除。
3. 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自动终止。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乙方为临时劳务,不建立劳动关系,不享受社保等职工待遇(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 争议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村级劳务用工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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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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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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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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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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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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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费用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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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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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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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村集体临时劳务用工备案表
用工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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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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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会议记录 (需盖章及村主干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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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点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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