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镇人民政府、东埔镇人民政府,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
根据《关于印发〈北岸经开区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莆湄北管办〔2021〕16号)、《关于印发〈北岸经开区海上养殖转型升级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莆湄北财〔2021〕102号)及海上养殖转型升级项目的批复文件要求,结合区财政局《支出指标拨款通知书》(莆湄北财指〔2025〕264号)、项目验收意见及区财政资金安排情况,经研究,本次下达下达海上养殖转型升级项目补助资金150万元,具体分配对象、金额、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北岸经开区海上养殖转型升级部分已验收项目补助资金下达情况一览表
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