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商店:
为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控价作用,积极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根据《福建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办法》(闽政办〔2017〕14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7〕18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莆政办〔2018〕58号)、《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2025年春节期间启动平价商店销售机制的通知》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平价商店建设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将要在辖区内设立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请符合条件的有关商店于2025年1月15日前,持有关证件(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公章、平价商店建设申报表)前往湄洲岛管委会办公楼354室申请报名。
联系人:黄伊菲 联系电话:151 6029 0771
附件:平价商店建设申报表
平价商店建设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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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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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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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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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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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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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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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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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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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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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品种(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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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平价商店经营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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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平价商品经营品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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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来源
(所有或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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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预计销售总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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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预计平价商品销售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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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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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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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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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申报单位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携带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公章、身份证明、平价商店建设申报表)到管委会计划统计局(354室)登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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